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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给外地人不租房最高罚500 引来质疑
2012-12-05 23:04:29  来源:网络

  从11月28日开始,《安徽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办法(草案)》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记者了解到,对新规,市民们最关心的是,拿到居住证能享受什么待遇?也有市民认为对未及时登记人员的处罚从50元变成500元过高。新规意见征集5日截止,省法制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市民有意见可继续提,在整理征集到的意见后,本月《草案》将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讨论,有望在明年元旦实施。

  温馨提醒

  参与方式:登录省政府法制办网站(www.ahfzb.gov.cn);发送电子邮件至wg@ahfzb.gov.cn;通过电话(0551-2602607)和传真(0551-2603087)提出意见。

  居住证能享受啥待遇?

  《草案》公开征集意见以来,省法制办的电话成了热线。省政府法制办行政法制处王刚说,市民最关心的问题是拿到居住证究竟能享受什么样的待遇。

  王刚说,咨询的市民中有阜阳、淮南、安庆等市的,他们的情况都差不多,本人户籍、工作都不在合肥,但是子女在合肥工作,他们准备退休之后到合肥来,跟子女一起住,想咨询这样符不符合领取居住证的条件,领到居住证之后能享受到什么样的待遇?

  “根据《草案》,这样的情况是属于有固定住所的,肯定是符合条件的,是否申领居住证是根据自愿的,而且不收取费用。 ”王刚同时解释,因此次公开征集意见的“新规”是属于全省范围内的,正式出台之后,各市还要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

  处罚涨十倍是否合理?

  《草案》中规定,用人单位、房屋出租人、房屋租赁或职业介绍中介机构,应在与流动人口建立、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租赁关系、中介服务关系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流动人口居住登记信息报送当地公安机关。如违反这一条,“包租婆”可能要被处以最高500元的处罚,而在《安徽省暂住人口治安管理办法》中这一处罚标准为“50元以下”,因此这一条也成为不少“包租婆”关注的焦点。

  记者了解到,有市民对此有不同看法。家住高新区的王女士表示,她刚刚将一套经开区的房子租给了别人,“以前处罚是50元,现在突然涨了十倍,是否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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