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摘 好不容易买了新房子,市民周小姐喜滋滋地找来装饰公司为其装修,然而在施工过程却发现被多收了2万多元装修款。她与装饰公司争执不下,只好求助于工商部门。经调解,周小姐如愿拿回被多收的装修款。
据周小姐介绍,今年5月,她通过网络找到市区一家装饰公司,并与该公司的设计师联系,商量装修房子事宜。
随后,她与装饰公司签订房屋装修合同,商定房子装修总造价235549.76元,并把部分工程款54000元及材料款13667元交给装饰公司。
在装修过程中,周小姐发现了不少问题:她认为装饰公司把关不严,令其收到的地砖与原约定的不一致;同时又发现公司抬高一些建材的价位。她越想越觉得吃亏,要求终止装修合同。
在结算过程中,周小姐请人复核后发现装饰公司多收工程款26430.40元,就与其交涉。经过20多天交涉未果,周小姐便拨打12315投诉。
日前,金平区工商局金厦工商所接到12315转来周小姐的投诉,立即展开调查。
周小姐向执法人员讲述她与装饰公司的种种矛盾,而装饰公司则反映周小姐单方终止合同,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要求保护其合法权益。
在双方各执一词的情况下,执法人员认真调查核实。日前,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由装饰公司一次性退回给周小姐26430.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