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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二手房交易合同首现“个税”字眼
2013-03-13 10:09:13  来源:网络

  新安热线摘 “过户前如个税发生变化,合同失效。”3月11日,省城王女士的二手房交易合同中出现了这样的条款。记者走访省城多家二手房中介发现,新“国五条”出台,不少二手房交易者,都在合同中标明了有关个税的条款。

  3月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首次明确二手房交易须缴个人所得税,严格按照个人所得的20%征收。由于担心个税大幅提高,省城不少二手房交易者都暂停了交易活动;二手房经纪人为回避个税变化而产生的纠纷,也停止了接单活动。进入3月以来,记者从省城多家二手房中介了解到,目前二手房交易已恢复正常,但不少购房合同中列出了有关个税的条款。

  3月12日,省城家易置业二手房中介公司,王女士正和购房者签订合同。记者注意到,合同的最后一条标明“如果房屋办理房产证过户前,山西实施二手房买卖个人所得税20%的标准,此合同自然取消”字样。王女士介绍,她有一套65平方米的二手房出售,2月27日已和买房者达成买卖意向,但后来听说个税将有变化,就暂未签合同。“我的房子如果按新政策计算,要比目前多缴4万多元。我怕签了合同后,这4万多元由我来掏,就没有着急签合同。这几天看到地方政策还没有出台,急着用钱,我就在合同里加了这么一条。”

  省城刘先生1月时看中一套120平方米的二手房,本来和卖房者说好3月2日签合同,但卖房者听说个税将变化,非要在购房合同中加上“如个税产生变化,因房屋交易所产生的原个税超出部分,由卖房者承担”的条款。刘先生说:“如果个税按所得20%收取,这套房子的个税将比现在多缴6万多元。卖房者不愿承担这个费用,我结婚着急用房,没办法,这个费用我只好承担。”

  家易置业业务主管聂东升介绍,“国五条”细则出台后,二手房市场进入观望状态,二手房经纪人也担心个税变化引起纠纷,都不接单。由于新政的山西地方细则一直没有出台,7日后二手房交易恢复正常。“个税新规出台后,我这个店共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6单,其中5单在合同中都标明个税条款。房屋经纪人在签合同时,为避免个税突然变化与客户产生纠纷,会主动提示客户在合同中列出个税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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