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

您的位置: 首页 > 资讯 > 政策法规 > 房产项目各环节必须实时上报
房产项目各环节必须实时上报
2012-12-11 10:40:04  来源:网络

  记者10日从南昌市房管局获悉,从明年1月1日起,南昌将试行新建商品房上市预报制度,凡南昌市城区范围内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均列入新建商品房上市预报范围,上报内容主要为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报建、建设、销售等环节信息。

  新建商品房上市预报在南昌市房管局信息管理平台上进行,由开发企业指定专人网上填报。根据规定,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列入预(销)售计划的开发项目应严格按计划时点申请办理预(销)售手续。若企业基本信息、项目信息发生变更,开发企业应在30日内重新报送;若项目预(销)售计划的内容发生变更,开发企业应提前60日内重新报送,并注明变更原因。南昌市房管局将定期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上报内容进行复核,并不定期现场检查,对资料原件进行比对。对于未按规定填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将责令整改,整改期间暂缓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分享到:
焦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