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摘 为了更好地方便广大职工群众,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中心信息系统进行全面升级改造。新系统上线后,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月扣划将有新举措,职工还贷压力会减轻。
昨日,记者从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科了解到,新系统上线后,职工购房贷款发放时,可直接签订《按月还贷协议》,下月开始正常划扣,方便了职工。原来,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发放贷款时,不能直接签订《按月还贷协议》,只能在次月的还贷金额到账后,职工才能到银行签订《按月还贷协议》,并经中心窗口审批确认后执行。
同时,系统可自动调整职工每月还款金额。今年7月份基数调整后,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缴交上限提高了,职工账户中每个月缴存的公积金增多了。为了实现多缴多扣,减轻职工的还贷压力,中心对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经多次测试,从10月份开始,系统会自动按照职工调整后每个月的缴交额划扣。这样以来,从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中扣款金额增加了,从职工在银行办的《借记卡》中扣款的金额就减少了。因为职工每个月的还款金额是固定的,如李某每个月的还贷金额为3000元,原来职工每个月的公积金缴交额为1500元,在签订《按月还贷协议》时,分别从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和《借记卡》中各按1500元划扣,基数调整后,职工每个月住房公积金缴交额由原来的1500元提高到2000元,那么每个月从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就按2000元划扣,职工在银行所办的《借记卡》中扣款金额就变为3000元—2000元=1000元。
大额还款不受《按月还贷协议》的影响。9月份以前,凡签订《按月还贷协议》的职工需要大额还款时,必须提前终止《按月还贷协议》,目前,系统升级改造后,成功实现了《按月还贷协议》执行期间职工可大额还款的需求。今后,凡签订《按月还贷协议》的职工,中途需要大额还款或需要支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多余的公积金(留存6个月的缴交额)偿还贷款本金的,当还款金额到账冲抵本金后,系统会自动调整下一个月的还款金额并正常划扣,将不再受《按月还贷协议》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