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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期间是否能收取电梯使用费引发争议
2012-12-20 13:35:44  来源:网络

  新安热线摘   “房子在装修,人还没入住,就要一次性交780元的装修期间电梯使用费?”5月21日,赣州市民傅先生说自己准备装修新房,被小区物业告知要先交电梯使用费才能使用电梯,他感到很不解。

  傅先生说,他在赣州市隐龙山庄购买了一套电梯房。今年5月上旬到物业服务中心交费时,被告知装修期间必须一次性交780元的电梯费才能使用电梯,而这笔费用既不是安装电梯产生的费用,也不是电梯维修费用。他认为这笔费用不合理,于是拒绝交费,房屋装修计划就此搁置。

  当日下午,赣州市康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隐龙山庄服务中心主任牟元海告诉记者,傅先生反映的装修期间交电梯使用费的事情确实存在。牟元海将其称为装修期间的电梯载物费,主要是电梯耗电产生的费用和运送装修材料耗损电梯的费用。牟元海说,公司规定在业主装修期间对三楼以上业主收取300元起步价的电梯载物费,楼层每增加一层加收80元。

  就此,记者采访了章贡区物价局副局长邓永明。他告诉记者,隐龙山庄在装修期间向业主收取的电梯载物费实际上是电梯使用费。根据2003年省发改委下发文件规定,管理电梯房的物业公司在收取绿化、保洁、公用水电等正常物业费的同时,还可以收取二次供水和电梯使用费等专项服务费用,并规定专项服务费用是由物业公司代收代支,不能产生利润。根据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电梯运行产生的费用由用户每月事后据实分摊。此外,邓永明说,物价部门对电梯使用费实行动态管理,并没有明确规定装修期间各物业公司收取电梯使用费的具体标准。对于装修期间的电梯使用费,由于无法量化业主运送装修材料对电梯的损耗,因此物业公司多采取“约定俗成”的办法收取,但物业应将电梯使用费公之于众。

  江西明理律师事务所律师丁振赣认为,如果物业公司进入小区时签订的物业服务管理合同未对装修期间的电梯使用费进行约定,且进驻小区后物业公司未经过业主委员会同意就收取装修期间的电梯使用费,这一做法并不合理,也没有依据。如果业主委员会同意装修期间对业主收取一定数额的电梯使用费,则需向业主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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