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摘 近日,一条“武汉公积金缴存标准相差38倍”的消息,引发各界关注。记者了解到,个人缴多少公积金,是以各单位职工的月收入乘以固定比例来确定的,缴存标准差距大,源于目前不同行业收入差距大。据悉,为了缩小差距,2010年起,武汉市就开始对公积金缴存“限高”了。
记者进行了小范围调查发现,不同行业或企业间职工公积金缴存额度相差很大。一些民营企业或中小企业,公积金缴存标准较低;垄断企业和公务员群体缴存额相对较高。
在一家软件企业上班的吴女士,公积金月缴存额不到200元(职工和单位缴存之和,下同);吴女士的丈夫在一家事业单位性质的研究所工作,月缴存额2000多元;夫妻俩缴存额相差10倍。
对此,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士表示,职工的公积金缴存额度差距大,背后反映的是各行业收入差距大。根据武汉市的规定,公积金缴存的比例为最低“两个8%”,即职工个人按其上年月均工资总额的8%缴存,同时单位也按每个职工上年月均工资总额的8%为职工缴存,两者同时记入职工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最高比例不超过“两个12%”。而职工工资包括了基本工资和各种补贴等,因此一个高收入行业的职工,本来工资加各种补贴的月收入就很高,再按最高缴存标准,月缴存额确实可以达到几千元。
不过,从2010年3月开始,根据国家住建部和审计署的规定,武汉公积金缴存开始实行“保底限高”政策,其最高月缴存基数不超过武汉市上年度的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三倍。该标准每年会进行调整。比如,今年的缴存额度是职工每月缴存最少不得低于176元,最多不得超过2738元,超过上限者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据介绍,推出“限高”措施,主要是为了缩小不同单位之间的职工公积金缴存差距。但是,在2010年前就按较高标准缴存的职工,仍然可以维持原有标准缴存,但每年不得再提高缴存额度和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