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抛售灰色房产就能“漂白”自己吗?
2012-12-24 16:58:08  来源:网络

  新安热线摘  近期,由于网络举报,一些拥有数套乃至数十套房产的官员遭到查处。部分拥有数套乃至数十套房产的政府机构人员,由于担心自己也遭到查处,急于抛售自己拥有的灰色房产。此外,广东等部分地方已开始进行官员财产公开试点。部分政府机构人员由于担心自己拥有的灰色房产因为财产公开遭到暴露,于是,试图赶在官员财产公开实行以前,将手中的灰色房产尽快“处理”掉。这样,也就出现了媒体所报道的现象。

  部分政府机构人员拥有的多套房产既然属于灰色房产,也就表明其不是通过正当手段获得,实际上也就是经由腐败得来,那就应当依法受到惩处与制裁。有关方面不能任由相关政府机构人员通过抛售房产“漂白”自己,而应通过查询房产档案资料等途径,尽快查明哪些政府机构人员拥有多套房产,并调查其房产来源,对其中通过不正当与腐败手段获取房产人员依法依规进行惩处。

  从某种意义上说,当前多地政府机构人员抛售灰色房产,也是官员财产公开制度迟滞实行所导致的一种现象。官员财产公开制度一直“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官员财产公开制度实施得越晚,就会有越多的政府机构人员得以通过抛售灰色房产等途径“漂白”自己,并使其得以安然享用经由腐败得来的巨额财产与“果实”。实行官员财产公开制度应当提速,以尽快堵塞部分政府机构人员通过“漂白”自己逃避制裁的后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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