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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如何能规避风险 2013年购房须知
2013-03-18 15:35:58  来源:郑州晚报

 

  新安热线摘  近日,郑州有关诚信的调研报告显示:房地产位列行业失信排行榜“探花”之位。业内专家建议完善法律、制度消弭房地产之失信行为。

  究竟在买房环节有哪些“房”忽悠,消费者如何擦亮双眼,一一甄别?

  “房”忽悠之延期交房 一再延后交房时间,并拒绝支付违约金

  核心提醒

  从最初信誓旦旦的承诺交房,到后来的“不能交付”.在房地产行业中,延期交房现象普遍存在,购房者有苦难言,开发商却理直气壮。  案情聚焦

  三月初,《第一地产》编辑部收到了赵先生的来信。在信里赵先生说起了他所遭遇的延期交房的问题。

  2010年,赵先生在新郑龙湖镇中原工学院西门对面的“盛华学府”小区购买了一套房子,买卖双方约定2011年即可交付使用。但由于开发商的原因,该房屋依然因手续不全等因素延误工期,时至今日,仍然无法交付,并拒绝履行逾期交房带来的违约责任。据悉,像赵先生这样的业主有百余户。

  见招拆招

  按照规定,逾期交房,开发商必须按照每天万分之二赔偿损失。

  超过约定交房时间满一年的购房者有权起诉解除合同或提起仲裁。法院诉讼时效自约定交房次日起计算两年,购房者应在此诉讼时效内主张权力,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如若开发商变更,购房者可以将之前的开发商和现在的开发商一并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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