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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权掌握官员市场房产交易行为--中纪委
2013-01-26 11:27:51  来源:网络

  新安热线摘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近日有媒体称中纪委曾向中央“通报”去年11月中旬以来,中国45个大中城市出现抛售豪宅、别墅的一股风潮,12月以来抛售规模扩大,且部分业主为国家公职人员和国企高层。就此记者致电中央纪委有关部门进行了求证,该部门负责人回应称,该报道是不实的。

  首先根本没有过中纪委向中央通报房产有关问题的通报。其次负责人表示,这个消息有很多的措词,包括消息源都是不可靠的:如消息使用了中纪委向中央通报这样的词语,在现有体制下,中纪委作为中央的办事机构,它向中央领导高层是不能用通报这样的形式的,只能是汇报或者是报告。而且在整个文章中频繁使用了据接近中纪委的人士透露,这个消息来源不清。

  同时,中纪委工作人员也解释说,文中所提到的中纪委掌握中国45个大中城市出现抛售豪宅别墅的现象,根据我国有关规定,中纪委仅仅掌握官员自行申报的房产状况,2010年7月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颁布实施,其中对县处级副职以上级别的干部和大型国企领导班子成员,需要报告本人的婚姻变化、配偶、子女以及境外从业等事项,包括家庭收入、房产投资等事项,并且规定每年的1月31日前集中报告一次上一年度的事项,而对于他们在市场上房产交易,因为这是一种市场行为,中纪委无权也不可能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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