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摘 2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五项楼市调控政策措施,再次释放强烈信号,坚持调控政策不动摇、力度不放松。
年初以来,部分热点城市和区域中心城市交易量持续放大,房价反弹趋势明显,加之一些不实信息的误导,市场预期出现变化,部分城市非理性购地购房有所抬头。如不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强化调控,有可能形成房价过快上涨并向更多地区蔓延之势。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短期内热点城市和中心城市住房供求紧张格局难以根本改变,支持自住需求、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是房地产市场调控必须坚持的基本政策。为此,会议确定了以下政策措施:
(一)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除拉萨外的省会城市要制定并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建立健全稳定房价考核问责制度。
(二)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已实施限购措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要在限购区域、限购住房类型、购房资格审查等方面,按统一要求完善限购措施。其他城市房价上涨过快的,省级政府应要求其及时采取限购等措施。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三)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今年住房供地总量原则上不低于过去五年平均实际供应量。加快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供地、建设和上市。
(四)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今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要基本建成470万套,新开工630万套。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要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保障范围。
(五)加强市场监管。加强预售管理,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严肃查处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市场监测和信息发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