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摘 施行任何一项制度,都必须具备一定的基础条件。在领导干部财产公开问题上,首要的基础条件就是完备的信息系统,让财产无所遁形,让想瞒报者不敢瞒。
经过多年的努力,广东省逐步建成了个人房产、银行、证券、出入境等信息系统,为财产公开制度的试行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准备一:清除技术条件障碍
技术上的可操作性是财产申报制度的前提。广州市纪委监察局根据广东省纪委的统一部署,着手整合公安、工商、国土房管、税务等部门信息资源,建设预防腐败信息系统。
广州市纪委常委、新闻发言人梅河清说,这套系统的作用在于搭建信息共享平台,提高数据资源的利用效率,加强数据的智能比对和筛查功能,从中发现反腐工作线索。例如,被称为“房叔”的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番禺分局原政委蔡彬,个人房产在网上曝光之后,纪检部门只用了半天时间,就核实到了“拥有21套房产,却只申报两套”。
准备二:点面结合形成心理震慑
一些专家认为,目前,财产申报由组织部门负责。但如果只申报不公开、不核查,申报就容易变成“盲人的眼睛、聋子的耳朵”。公开的范围越大,发现腐败的几率越高,对腐败分子的心理震慑越强。即使完全公开条件暂时不成熟,目前完全可以做到的是:官员申报之后进行抽查,纪检部门哪怕每年抽取5%的申报材料进行核查,与房产、银行、证券、出入境等系统进行比对,对腐败分子也是一个巨大的震慑。
中央党校教授林喆认为,财产公开分为审核、公示、惩治三个环节。在公示环节应通过点面结合的方式对腐败分子形成心理震慑。首先可在同级干部当中进行内部公开,利用同级干部相互竞争、相互监督的作用,其次才是在更大范围上的公开,形成立体化的监督网络。比如,在新加坡等地,公民持有效证件就可在官员财产公开的网络上查询信息。
准备三:加强制度设计防范裸官
为防止官员“裸官”,广东省今年出台了《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加强市县领导班子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其中规定: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原则上不得担任党政正职和重要敏感岗位的领导职务。
“针对官员谎报财产、转移财产的问题,必须采用严厉的惩治手段,在制度设计上严防狠刹,防止财产公开变成徒有其形的"花架子"。”中国人民大学反腐败与廉政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毛昭晖教授说,可考虑建立官员诚信档案,把财产申报情况作为任免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