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摘 付了房屋定金后竟发现房子房产证还在办理中,昨天,江门新会消费者李先生夫妇在与中介交涉未果情况下求助于新会消委会。
据李先生讲述,他们夫妻二人在某房地产中介公司看中了一套价值39.5万元的二手房,考虑到二手房买卖契税的问题,在签订买卖合同前,他们询问房屋是否已经办理房产证,是否已经购买超过五年,中介都给予了肯定的回复。夫妻俩没有查验房产证就交了2万元定金,签订了买卖合同。一周后,当李先生到房产局查询房产证信息时,发现这套房子的房产证还在办理中。
新会区消委会接诉后,直接与该中介公司取得联系,其公司代表吴某承认了当时没有如实告知房屋未办理房产证的事实。根据相关规定,中介公司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有欺骗的嫌疑。最后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税费缴纳不参照合同中约定的全部由买方支付来执行。李先生作为买方,只需支付房屋过户中买方应缴的税费以及为卖方支付应缴部分的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