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摘 今年6月28日上午,当市民张先生打开房门准备继续装修时,他发现家里的地板上有了大量积水,水是从屋顶漏下来的。原来,是三楼的邻居家忘记关卫生间水管,才导致自来水溢到了楼下。面对着近两万元的装修损失,张先生将邻居余先生以及房地产开发商都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
2012年6月份,张先生开始了房屋的装修工程。 6月28日上午,当张先生回屋内准备安装吊灯时,发现从三楼楼板缝隙处往下漏水,屋内地板上已有大量积水。张先生立即将这一情况告知了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张经理到场后,电话通知三楼余先生也来现场,但遭到余先生拒绝。
随后,张经理派遣水暖工人通过梯子,来到三楼余先生的屋内,发现其三楼卫生间水管未关,自来水已经漫到地面并导致该房屋楼板漏水,这才造成张先生家装修受损。而经张先生仔细查看,漏水造成自己家房顶、木地板及内墙严重损坏。
面对着高额的装修损失,张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经价格认证中心鉴定,张先生家的装修损失物品价格为19800元。法庭审理中,张先生方的代理律师刘志永认为,张先生房屋内相关物品被水浸泡损坏是余先生所买房屋内水管未关,水从楼板漏至张先生房屋内所致,应由房屋管理人对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余先生及房地产公司均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该房屋是否已经交付,可推定双方均持有该房屋的钥匙,均系房屋的管理人,对房屋漏水均存在过错,应共同对原告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二被告互负连带责任。
2012年9月2日,法院做出了一审宣判,余先生和房地产公司共同赔偿原告张先生19800元,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