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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主与租房客都需要注意的13项出租房屋注意事项
2012-12-22 10:43:35  来源:网络

  新安热线摘 出租房屋注意事项

  1、如果房主要求支付定金,也需要请查看以上证件,一般定金不要超过月租金的20%,并且要求出具收条。

  2、房东在出租房屋时应对租房人的身份加以核实,主要包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相关证件的核查,同时要访问租房者的姓名、工作、居住人数途等情况,最好到相关公安机关查询租房者信息。

  3、房东最好一般不要租给短期租房者,比如只租一两个月的人,租给对方时必须要十分谨慎。一般房东尽量以半年为最短期限,并且房主对不知底细的人尽量不要透露太多的信息。

  4、如果中介公司拒绝履行责任,房客要事先做好取证准备,如录音、录像等。

  5、租房合同签字时,房主方与产权证的产权人相同。如不相同需有产权人的代理委托书。

  6、卫生费、有线电视费等费用由谁来交,要与物业或业主核实。

  7、房东要经常打电话询问租房者房屋的情况,并定期看看房屋的基本概况

  8、一旦发现所出租房屋有什么异常现象,尤其是在家电等切不可掉以轻心,要及时通知公安机关。

  9、房客避免交订金,房客一旦交了订金就十分被动,提出的要求可能不被写进租房合同里。

  10、房客收房时要仔细,将房屋设施破损的情况写进合同,以防中介在收房时扣押金。

  11、办理合租合同时,需有房主方的同意合租书面证明。房主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出租的共有房屋。

  12、房客与房东的任何口头协议都尽量落实在正式租房合同中。

  13、房客切记不能丢失押金凭证或将其给中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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