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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已而为之"限购不是楼市调控最终目标
2012-12-31 13:48:38  来源:网络

  新安热线摘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最近召开年会表示,2013年将继续执行限购政策。继续坚持房地产调控政策不动摇是对的。需要思考的是,应该坚持怎样的调控形式或手段?

  现阶段,各界的普遍共识是,加强市场化调控手段的力度,才是最为治本的楼市调控策略。限购显然不是市场化手段。住建部部长姜伟新此前曾坦言:限购是“不得已而为之”。

  作为一种过渡性政策,限购是在市场化调控手段尚未完善时的临时交通管制措施。本质上,它替代不了“税收”、“信贷”和“结构调整”等更为切中房地产矛盾要害的市场化调控手段。按照设想,限购的目的是为房地产制度再设计赢得一个“窗口时间”,以便建立一套维系市场健康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然而,“窗口时间”已逾两年,市场化调控手段和长效机制建设仍然进展缓慢。

  近两年的楼市调控过程中,舆论总是高度关注房价问题。而政策又总是倾向于迎合“民意”,从而使调控忽视了“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建设”这一根本目标。就此而言,“持续限购”似乎是舍本逐末。房地产调控需要有更高的视野和定位。

  调控房价仅是初级阶段、表面功夫;加快税制改革,规范住房金融政策,调整住房供应结构才是更高层级、更深层次的调控,或者说改革。其中一项重要目标,是建立双轨制的住房供应体系。即:保障的归保障,市场的归市场。前者通过政府主导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对城镇中低收入者“应保尽保”;后者则交给市场经济规律决定,买卖自由,供求关系决定价格波动。

  即使在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尚不完善的前提下,贸然取消限购可能引发新的市场动荡,但如果仅把限购当成唯一手段继续坚持,则仍旧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换句话说,房地产调控的最终目标,是在限购政策功成身退,税收、信贷和调结构等市场化调控手段及时补位之后,市场依然能避免大起大落,继续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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