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摘 沉淀资金达数千亿元监管力量尚不足百人
非法挪用住房公积金案例频发
庞大的公积金沉淀资金令人瞠目结舌。根据住建部公布的2008年全国住房公积金使用情况,截至2008年年末,全国住房公积金交存总额为20699.78亿元,交存余额为12116.24亿元,新增余额2511.13亿元。其中2008年年末,全国住房公积金银行专户存款余额为5616.27亿元,扣除必要的备付资金后的沉淀资金为3193.02亿元,沉淀资金占交存余额的比例为26.35%。
随着经济发展,国家正将这些沉淀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力图做到消化沉淀。然而与此同时,各地公积金被挪用或贪污的现象不时出现,凸显制度监管乏力。
当期归集资金半数沉淀
记者查阅资料获悉,各地区每年均会产生大量的沉淀资金,大多占当期归集资金的五成以上。以吉林省延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数据为例,截至目前,其归集资金为10.6亿元,放贷额度是3亿元,提取额度是2亿多元,公积金放贷加提取的额度不及当期归集资金的五成,剩余的均为沉淀资金。“沉淀资金大都以活期的形态托管在银行,产生的利息加上公积金贷款所得均属于公积金增值收益范畴。”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近年来,托管在银行的沉淀资金逐年减少,因为庞大的沉淀资金吸引了各个领域的目光,大量沉淀资金已被投入到铁路、保障房等大型项目建设上。
2009年,我国启动了利用住房公积金闲置资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试点工作,如今,试点已由首批的 29个城市扩围至93个城市。
制度存在缺陷 监管力量薄弱
2007年,农工党提交全国政协的一份提案指出,全国有上万亿元的住房公积金,而监管人员总共还不到100人,平均每人要监管100多亿元住房公积金的流向,况且近半数人员没有编制,大多数或属于“兼职”工作,或属于不在编制内的“临时工”,在这种现实状况下,要想监管好这天文数字般的住房公积金,恐怕比登天还难。
2010年3月25日,湖南省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主任、“全国住房公积金第一案”主犯李树彪被执行死刑。1999年到2004年间,李树彪利用职权多次贪污、挪用单位所管理的住房公积金,涉案金额达1.2亿元。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负责人非法挪用公积金的典型案例,在全国各地屡屡发生。
住房公积金领域出现多起巨额资金被挪用、违规投资的案件,根源或在现行的监管制度存在明显的缺陷。2012年2月,住建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提出目前公积金管理“存在监管工作落实不到位,工作力量薄弱,监管手段单一,监管能力不足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