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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降低公租房套型面积 满足公租人群需求省开支
2013-01-09 13:37:52  来源:青岛财经日报

  新安热线摘 搞好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是解决我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重大措施,对于我市保障和改善民生、增强城市发展活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市人大代表、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主席栾少湖建议,降低我市公租房套型面积的建设标准,在现行制度下以套型建筑面积30~40平方米以内为主进行规划建设,将促进我市公租房建设并充分发挥公租房的效用。

  据了解,我市计划五年内开工建设公租房不少于5万套。根据我市《关于加快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意见》,目前我市公共租赁住房主要为成套中小户型住房,新建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人才公寓的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85平方米以内)。该意见规定,公租房的供应对象主要为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各类人才、新就业职工中的住房困难群体和外来务工人员。这类人群以年轻人为主,事业处于发展变化过程中;主要以单身或夫妻小家庭为准,家庭结构简单,对住房的要求一般只限于满足基本的日常居住生活;在经济上需要帮助以解决其基本居住问题;租住公租房多是其买房之前的阶段性过渡。

  上海市徐汇区政协曾组织调研显示,上海某公租房项目选房申请人中,60%的选择40平方米左右的一室户型,而选择60平方米左右二室户型和76平方米左右三室户型的相对较少。“虽然我市很多公租房租金只有同面积同年份房屋市场价的70%,但是新建高层小区加上物业费、电梯费,就对很多家庭产生了经济负担。另外,受我市城市土地资源所限,新建公租房将逐步建在相对偏远地段,交通相对不便,并不受引进人才等部分公租房需求者的欢迎。”栾少湖告诉记者,“多数人选择一室户型主要是因为该户型建筑面积虽然较小,但基本满足居住需求且租金随面积相应减少。建设小户型的公租房不仅能基本满足承租群体的居住需求,节省他们本来就不充裕的开支,而且可以充分利用和节缩城市开发优质空间,尽量为承租群体提供工作生活便利。因此,我建议适当降低我市公共租赁住房套型面积的建设标准,在现行制度下以套型建筑面积30-40平方米以内为主进行规划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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