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摘 日前,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自本月起,宿州市全面部署开展廉租住房保障年审工作,至2013年3月份结束。
据了解,此次年审对象为,2012年11月30日前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年审内容主要是保障对象的家庭收入、住房、人口变动等情况,以及当年保障政策落实情况。各县区廉租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与城市社区密切协作,通过张贴公告、电话通知、入户走访等有效方式,确保所有保障家庭按时参加年审。根据年审结果,对不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以及违反廉租住房保障规定,瞒报、谎报家庭住房、收入、人口状况,蓄意骗取保障待遇的行为,将按规定作出处理,并予以取消保障对象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