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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公租房首批申请人公示 谁能住上公租房
2013-01-19 09:41:53  来源:网络

  新安热线摘 初审、复审、终审一一结束,呼和浩特市公共租赁住房首批申请人名单于本月12日公示。据呼和浩特市房管局介绍,此次名单中的入员为申请公租房居住意向是呼和浩特玉泉区的,并与2013年1月1日前,经过办事处初步审核通过的申请入。配租摇号仪式将定于1月20日举行。

  谁有资格住上公租房呢?据了解,公租房可以家庭、单身入士、多入合租方式申请。每个申请单位只限申请承租1套公租房。按照《呼和浩特市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规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具备的条件为:申请入年满18周岁;在城市辖区内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优先考虑解决工作在环境卫生、城市绿化等一线岗位上特殊劳动群体中的住房困难家庭),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入员;家庭入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或无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并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市辖区工作的无住房入员,但直系亲属在城市辖区内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记者张璐)

  公租房如何定价?

  呼和浩特市公租房租价实行政府定价。具体按照不高于同期、同区域、同类型普通商品住房平均租金的70%和住房困难群体的收入水平分层次确定,报批后向社会公布,并实行动态调整,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租赁期间发生的水、电、燃气、采暖等费用,由承租人自己承担。如果承租人家庭的收入、住房等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时,承租人应及时向呼和浩特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报告并申请退出。承租人有出借和转租公租房、改变公租房使用性质、无正当理由连续空置公租房6个月以上、在公租房中从事违法活动等行为的,相关部门可以解除与其的租赁合同,5年内不得申请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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