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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行情再度催热“桌下交易”丑陋猫腻大揭密
2013-03-18 11:26:57  来源:深圳特区报

 

  新安热线摘  去年底以来的一波成交热潮直接蔓延到了今年的春天,新政的紧急出台至少说明了一点:此前的楼市又“热”了,要给楼市降降温。市场中,每一波的交易高潮都会伴随一些丑陋的现象。

  在楼市“热”中,交易中的不少猫腻也浮出水面,我们就来给楼市交易卸卸妆。

  “喝茶费”重现

  正常登记抢房难 非正常渠道未必靠谱

  在买房之前先向“相关人士”交上一笔手续费,才有资格买到房。且该笔少则几万多则几十万的款项,并不计入房款或其他费用,而是用来给相关人士“喝茶”。在07年楼市交易十分火爆的时候,“喝茶费”曾经一度猖獗,而现在,这笔费用又有重出江湖的势头。

  这笔所谓的“喝茶费”有时由中介违规收取,有时是开发商内部人员替卖家收取,也有由中介与内部员工勾结,中介收取并与内部人士分成的情况。

  在一些房地产网站或者同城的生活服务类网站上,时常能看到这样的房地产交易信息:一个明明总价要到几百万的房子,标价却是10万或者一个数目较小的金额,后面紧跟一条信息,通常是这样:“极佳房源,如果需要的话,请迅速联系135XXXXXXXX。”

  这个“极佳房源”,通常是销售情况比较火爆的楼盘。如致电咨询,对方通常是说自己有关系可以拿到房号,但是需要收取一定金额的“喝茶费”。

  登记在册却并没有买到房的购房者,也可能接到中介类似的推销电话。

  在楼市交易比较火爆的时候,“喝茶费”除了中介,一些地产公司的员工可能也会参与进来。有地产公司员工向买方推销通过关系拿到的房子,索要“喝茶费”,并表示这只是替卖家收钱。

  登记买房没有买到,却接到内部人员电话,自己手里有房源,需要额外收取一定的费用就能买到。并且,内部员工通常会表示,自己是替卖家收取,只是做一个中介的作用。

  事实上,地产公司的确有房源会卖给员工,不排除员工拿来炒房的可能。但是对员工炒房的行为,开发商一般是不允许的,会通过如买房实名等一些措施来制止。

  在有些案例中,是多种违规行为同时存在的。例如有的开发商先是进行内部认购,将部分优质房源瓜分给内部人士或关系人士后,再通过中介向市场放盘,向购房者加价收取“喝茶费”。

  去年底有媒体爆料,福田的一个楼盘需交几十万的“喝茶费”才能买到,此后开发商并未承认此事。到目前为止,该楼盘并未开盘,但是据开发商介绍,楼盘的蓄客情况非常火爆,可能平均下来一套房源有好几人争抢。这就意味着,一旦开盘,或许将立即售空,是否真有内部人员与中介勾结收取“喝茶费”,也不得而知。

  闲人炒号

  房源丰富,别急着额外买单

  中国房地产市场,从2005年开始就有时隐时现的炒号现象,而市场情况好时,销售情况好的楼盘的房号也变得奇货可居。

  “我有一个XXXX楼盘的房号想转让……”“谁有XXXX楼盘的号?”网上频频出现这样的帖子。楼盘销售真的这样火热吗?

  楼盘现场,经常出现“千人排队”买房的情况。有的楼盘,则是如果没有提前登记,则不能获得选房资格。对于热门的楼盘,便有人打起了卖号的主意。

  甚至,排号卖号有时不只是个人行为,而成为一种公司运作的方式。组织起一群“闲人”,去给楼盘造势,并排取一个房号,根据市场情况,房号转手一卖便能获利。

  楼盘开盘的火热场面,也许是真实的,也许是由“闲人”去充数而冒充的,“闲人”们通过排队本身能赚取一些“辛苦费”,而如果同时兼具卖号,更能获利不菲。

  事实上,目前的行情下,炒号卖号仍是个案。对于目前楼市行情下的绝大多数楼盘来说,不存在卖号一说。

  开发商对这种炒号卖号的行为通常也有一些打击性的规定,比如:拿了号只能由自己或者直系亲属购买,如果转手给其他人,是不能签订合同的。

  尽管许多楼盘目前销售不错,但是通常开盘后仍有房源可以选择,购房者不必着急去买号。

  与此同时,深圳的商品房存量也相对稳定,没买到房的仍然可以在以后的开盘中好好选一套自己喜欢的房子,也没必要为一个号子去额外买单。

  “内部认购”

  “天衣无缝”却得不到法律保护

  “VIP诚意登记”,“认筹”,“内部认购”……五花八门的名目,其实说的就是一回事。在开发商还没有拿到预售证的情况下,先收取一定的“诚意金”,等到正式开盘时,能够享受一定折扣的优惠。  由于通过这种途径认购的商品房可享受一些优惠方案,往往能吸引许多购房者眼球。这类认购的优惠一般是相对开盘价格而言,如提前认购可享受开盘价格9.9折的优惠等。开发商为了保证盈利,通常对认购数量及时间也有限制,看起来天衣无缝。

  “内部认购”作为开发商在房屋预售审批前的一种变通销售方式,早在几年前就被住建部叫停。

  在2010年楼市调控之初,禁止“内部认购”就成为了当时调控的一项重要举措。政策要求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性质的费用。

  因此,未取得预售证的项目不具备合法销售条件,所以内部认购得不到法律保护。但是,由于开发商变换方式,或者行政监管出现了松动,这种现象在各大楼盘销售中仍较为常见。如果市民真的想要通过内部认购买到便宜的房子,在对方为取得预售证之前不要给太多的诚意金,同时要选择信誉好、实力雄厚、具有市场品牌的楼盘。最为重要的是,一定要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协议,注明认购价格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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