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12月20日),财政部长肖捷在人民日报第7版发表文章《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文中提出,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等观点。
在“着力完善直接税体系”中提到,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实施。对工商业房地产和个人住房按照评估值征收房地产税,适当降低建设、交易环节税费负担,逐步建立完善的现代房地产税制度。
文章最后指出,按照党中央审议通过的《贯彻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新开征税种,一律由法律进行规范;将现行由国务院行政法规规范的税种上升为由法律规范,同时废止有关税收条例。
力争在2019年完成全部立法程序,2020年完成“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改革任务。
也就是说,如果开征房产税,也将是2020年以后的事。
此次肖部长的文章,我们不难发现,之前条理模糊的房产税,其实很多问题都有了确切的答案:
1、按照评估值征收房地产税
现行的“房产税”是按照“原值打折”征收的,没有考虑房屋价格巨大变化因素,显然不合理。
将来,每套房子国家都会给一个征税的评估价。意味着房子涨价了也不一定是好事,因为每年你要交的房产税更多了。
而事实上,现在二手房交易里已经有官方评估价,无疑降低了立法的难度
2、房地产税开征,将适当降低建设、交易环节税费负担
房地产税本质上是重复征税。
因为中国所有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地产,购买者都一次性缴纳了40年到70年不等的土地使用费。在土地是国家的,业主是“租用土地”的情况下,征收主要是土地升值的“房地产税”,是重复征收。
那么降低建设、交易环节的税费负担也在情理之中!
3、时间上有了较为明确的指向性,2020年之前舆论可以不要再谣传“狼来了”
政策规定了力争在2019年完成全部立法程序,2020年完成“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改革任务。
该规定也说明了一点,即房地产税的推进是要以立法为前提的,所以短期看不会征收,但是预计到了2020年会有很多实质性的征收措施出现。这个时间表目前来看,完成的压力不会太大。
若房地产税来了,谁受影响最大?
①在中心城市囤积了大量住宅的人
伤害指数★★★
从目前民意来看,在中心城市实施“累进制、惩罚性”的房产税,是很有可能的。拥有多套房产的人压力会非常大,到时候会出现集中抛盘,对中心城市短期房价构成影响。这可能意味着,囤积大量房子的人财富将显著缩水。
②盲目购买了旅游物业、养老地产的人
伤害指数★★★★
如果不是顶级旅游区,不是配套好、位置佳的房子,旅游地产只能等着免征房地产税。如果不能免征,则其持有成本大增,加上利用率不高,这类房子将成为鸡肋。
③盲目购买了三四线城市郊区、新区住宅的人
伤害指数★★★★
绝大多数三四五线城市人口增长乏力,各地围绕着高铁站建设的“高铁新城”很多都非常荒凉。如果你盲目在这些地区购买了住宅,未来开征房地产税后也会非常惨。
④加杠杆、超承受能力买多套房的白领
伤害指数★★★★
如果房地产税的开征,会让房价进入一个平稳期,房子很难套现。这些人“死扛现金流压力”的期限就会加长,生活会变得比较痛苦。
⑤在三四线城市囤积了大量住宅的
伤害指数★★★★★★
相对而言,这种人更惨。即便在三四线城市不实施累进制、惩罚性的房地产税,他们持有房产成本也将大增。但由于多数中西部三四线城市人口增长乏力,很多家庭都拥有多套房,所以很难通过出租转嫁房地产税,而卖房子很有可能找不到“接盘侠”。
⑥手中有多套房、负债率非常高的炒房者
伤害指数★★★★★★
房地产税如果出台这个消息,就足以对这类人产生巨大的压力。因为消息公布后,会加剧市场的僵持,目前仍然拿了很多房子、承担巨大债务的炒房者,将会非常困难。他们只能选择斩仓,否则房子可能断供被银行申请查封、拍卖,到那时套现价格会更低。
在以上伤害表内的朋友,在房产税来临以前减持房屋数量,无疑是明智之举。而资产的集中,高房价的一线城市的大面积住宅无疑会成为中上层阶级的资产配置首选,所以在北上广深,买房最好的时机一直是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