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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公租房建设广泛征求社会意见 单间盖成35平方米
2012-12-20 15:40:01  来源:网络

  新安热线摘 你看中不?

  单间盖成35平方米

  两室一厅盖成60平方米

  设计:新建公租房南北朝向房子应占到70%

  市住房保障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意见稿规定,建筑物的朝向宜采用南北或接近南北向,东西向和南北向的住户比例宜控制为30∶70。主要房间应避免夏季受东、西向日晒。

  同时为了保障房间采光,将来新建的公租房成套小户型应保证每个套型有一个居住空间能获得大寒日满窗有效日照时间不小于2小时;成套单人型宿舍50%以上居室应有良好朝向,并满足大寒日满窗有效日照时间不小于2小时。此外,中心城区范围内的改建项目,成套小户型住宅的日照一个居住空间能获得大寒日满窗有效日照时间不小于1小时。

  户型:单居套35平方米,两室一厅60平方米

  装修:土建和装修应同时进行

  征稿提出,公租房建设应提高得房率,在一个项目中的房型种类不宜过多,适合选用标准化、模数化的产品设计,降低套外交通空间,减少公共空间的公摊面积。在商品住宅等项目中配建的公租房应与对应住宅建筑风格统一,且建筑色彩应符合郑州市的主色调。

  具体来说,每套成套小户型住宅应有卧室、厨房、卫生间、阳台以及起居、就餐、储藏等基本空间。户型分为一居室、二居室、一室一厅和两室一厅,套型建筑面积一般控制在40~50平方米,其中一居室建筑面积要小于35平方米,两室一厅的建筑面积要小于60平方米,其他户型面积适宜35~50平方米。

  导则还规定,集中设置的成套小户型住宅的套数不宜过多,每一单元或塔式住宅每层不宜超过10套。住宅层高宜为2.8米且不应低于同一小区内的商品住房。卧室、起居室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米,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1米,且其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1/3。

  成套单人型宿舍方面,每套可设一间居室,即单居套,套型建筑面积不超过35平方米;也可设多个居室,即多居套,每间居室的居住标准均按一个人设计,一般每套为2至3间居室,最多不超过4间。其中二居套套型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三居套套型建筑面积不超过80平方米,四居套套型建筑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超过60平方米的多居套比例宜控制在总套数的30%以内。

  而且要求,住宅类公租房和宿舍类公租房每套都应配套设置信报箱。

  市住房保障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公租房应实施全装修,并且装修应符合安全、环保、节能、耐用、经济的原则。导则要求,应实现土建和装修的一体化,土建设计与装修设计应同时完成,在建设过程中同期分步实施,按装修房的要求分步骤验收并交房。

  为了做到节能环保,公租房建设鼓励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等适用的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并应结合建筑物,综合考虑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的建筑一体化设计。同时要求,新建12层以下(含12层)的公租房应合理布置太阳能热水装置及管路的安装空间,并实现建筑一体化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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