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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月份起 郑州公积金贷款市民也能享受到降息红利
2013-01-07 11:09:57  来源:大河报

  新安热线摘 2013年1月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市民也能享受“降息红利”。记者从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2012年7月6日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市民,本月起,还款时还款额会减少。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说,2012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曾两次下调,现行的利率标准是2012年7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年利率分别为4.0%(1-5年期)和4.5%(6-30年期)。“按照相关规定,利率调整前已发放的贷款,当年利率执行标准不变,次年1月1日起执行最新利率。因此,2012年7月6日前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13年1月1日起将执行最新利率,届时月还款额会有小幅变化。”

  他举例说,以40万元30年期限贷款为例,利率由4.7%下调至4.5%后,等额本息还款方式下,月还款额约减少47.81元;等本递减还款方式下,月还款额约减少66.67元。

  这位负责人同时提醒市民,因为执行利率变化,且1月份实行分段计息,故12月和明年1月、2月三个月的还款额会不尽相同。另外,各笔贷款的发放时间、本金余额、剩余期限不尽相同,实际计息时,其月还款额的减小幅度会与举例有所不同。具体问题市民可以咨询郑州住房公积金客服热线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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