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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房东跑路 已交房租打了水漂 房客现遭房东驱赶
2013-01-22 14:55:47  来源:网络

  新安热线摘 花钱租了房子,现在竟被房东赶了出来,提起这事,洪小姐就懊恼不已。

  原来,洪小姐是碰上了一个无良二房东。她从二房东手中租了一间房子,但离租期期满还有一个月,二房东竟然“跑路”,自已交的1000元押金和500元房租打了水漂。现在,洪小姐被房东赶了出来。

  洪小姐说,去年11月份,她在网上看到健康新村一间房子的出租信息,由于离自己工作的地方比较近,她就和房屋出租者签了协议。当时出租者也告诉她房子属于转租,不过,洪小姐并未警惕,仍与这位二房东签了一年的合同,租费按季交纳。第一次交纳是从2011年11月15日至2013年2月15日,房租为每月500元,另交押金1000元,共2500元。洪小姐说,租房合同只签订了一份,签字后交由二房东保管,当中也没有约定违约责任。

  今年1月12日,二房东要求洪小姐提前将下一季的房租交了,要不就让洪小姐做二房东,他搬走。洪小姐认为对方违约,拒绝交纳,为此,双方争吵不断。

  没成想,更糟糕的事发生了。16日下午,当洪小姐回到住所时却发现,二房东的房间已经空空如也,人去楼空了。洪小姐马上打电话给二房东要求退款,但电话已经关机。第二天联系上之后,这位二房东称,他已经到了盐城,房东那里有押金,要钱向房东要。

  洪小姐日前求助记者,希望从法律角度探讨谁是谁非,记者为此咨询了淮安昊震翰律师事务所律师卞恒亮。他表示,目前市场上“二房东”卷款逃跑,租客被赶出出租屋等恶性事件时有发生,需要租客提高警惕。

  卞恒亮说,首先,租房者应该查看“二房东”与原房主所签订的租赁合同,因为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否则就会对租房者产生较大风险。还有,“二房东”如果将租赁屋转租,必须要经过原房主的同意或承诺,否则是无效的。如果是部分转租,则要看原房主和“二房东”的租约,是否有限制不允许转租,如果没有限制,租房者可与“二房东”签约。

  其次,租房者与“二房东”私下签署协议时,一定要将合同条款细节写清楚。如:房屋租赁期限是半年或一年,付款方式是押一付二还是押一付三等;对于租赁期间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上网费用等如何分摊,将这些条款详细写清楚之后作为合同附件收好,日后一旦发生纠纷时也能免去一些风险。同时,承租过程中注意保留收款、付款凭证等相关证据,以防日后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此外,租房者在约见“二房东”时,可以通过言语间的交流,看其性格、爱好等方面是否与自己相似,是不是最佳的合租伙伴,尽量避免日后合租时产生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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