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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气象局撤罚,开发商的一审败诉
2013-01-29 14:31:56  来源:网络

 

  新安热线摘    楼盘没安装相应的防雷设施,开发商被昆明市气象局罚款25000元。该开发商不服,于是告到法院。昨日,呈贡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开发商的诉讼请求。律师表示,这是我省首例拒绝防雷审批而告气象局的案件,此案的判决结果将对我省的气象部门防雷工作起到极大的推进作用。

 

  回顾:不服被处罚 上诉要求撤销

 

  2009年6月,昆明田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了“候谷花园”项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昆明气象局要求田丰公司办理“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的行政审批,但一直没得到回应。之后“候谷花园”项目开工,并于2009年12月向社会公众预售房屋。随后,昆明市气象局对田丰公司予以了2万5千元的行政处罚。

 

  去年10月,田丰公司向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认为法律只赋予昆明市气象局对雷电防护装置的设计给予意见的权力,并未赋予其对防雷装置进行审核的权力。气象局作出的行政处罚违反法定程序,要求撤销。

 

  判决:处罚决定合法 应予维持

 

  呈贡区法院经审查认为:被告昆明市气象局属于法律法规授权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设计审核行政管理机关,之前作出的(昆)气罚〔2012〕第001号行政处罚决定事实认定清楚,证据较为充分,执法程序合法,依法应予维持。

 

  气象局的代理人、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律师耿华东表示,昆明市气候变化剧烈,属雷电灾害重灾区。然而有少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忽视社会责任,拒绝防雷安全主管部门的监管,出售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

 

  耿华东表示,本案的判决结果将对昆明市、云南省乃至整个全国的气象部门防雷工作起到极大的推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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