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摘 在2012年住建部年度工作会上,并没有将“房地产业”、“房地产调控”、“城镇化”这三者结合起来讨论,这或许是有意回避。如此来看,想假借城镇化来炒房地产概念只能是一种幻想。
在年度工作会上,住建部已经明确的方向是,房地产调控是必须的,而且会适时而动,并尽早尽快构筑起房地产调控的长效机制。另一方面,住建部更关注城镇化方向之下城镇品质的提高。
实际上,经过多次房地产调控持续之后,关于房地产业是否是支柱产业的争论已经毫无意义,而城镇化又吊起了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胃口。如何全面理解城镇化与房地产业的关注,摆在每一个人面前。就此,记者专访了房地产权威专家、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原副主任王珏林。
他分析认为,城镇化的基础是工业化,城镇化不是高房价。就住建部2013年工作看来,不变的是继续坚持房地产调控,而变化的是,如何让调控更多地回归至市场调控手段为主导的轨道上来。
⊙记者 于祥明○编辑 龚维松
转型才有出路
从近30年,特别是近十几年中国房地产业走过的历程来看,房地产发展不平衡,不能一味地“求快”,而应“求好”、“求稳”
记者:您怎么看城镇化与房地产业之间的辩证关系?城镇化是否会推高房价,高房价会不会阻碍城镇化健康发展?
王珏林:这个问题的实质是,要看房地产业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怎么发展。
回顾中国房地产业,其真正进入市场的时间比较短。从近30年,特别是近十几年中国房地产业走过的历程来看,房地产业本身的发展与中国经济一样,不平衡。究其原因,是由中国经济发展阶段决定的。中国整个经济发展并不平衡,城市发展也不均衡,不管投资者还是消费者,都集中在中东部地区,集中在一些大城市。加之,家庭投资消费渠道有限,进一步导致房地产价格虚高。
目前来看,要使房地产市场健康地发展,房地产业就应当走和整个经济发展同样的路子。即,中国经济发展不能再“求高”、“求快”,而是要“求好”、“求稳”。房地产业也应当“求好”、“求稳”。
为什么如此?因为目前我们的共识是,如果经济发展仍继续地求快,以“快”为中心发展,那么可能中国经济就会走向死角。要想可持续发展,就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
就房地产业而言也是一样的,如果靠高速发展房地产业,靠高房价来带动地价和财政增长,它是非常短命的,短期的。
美国就是很典型的例子,自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到现在,回升如此之慢,它主要缺的是消费,缺的是投资,需要的是钱。中国现在为什么发展好呢?因为我们有消费,我们有钱,我们能吸引更多的投资来支撑我们的经济。
所以房地产业必须要长期稳定健康发展,不能是一个短命的市场,因此必须调整,调整的目的是为了可持续。
高房价难持续
高房价不符合中国国情,也不符合市场发展规律。不断推高的房价,势必会出现泡沫,而且这种泡沫不仅会危害房地产业,还会波及金融业
记者:房价上涨,开发商才会赚得盆满钵满,买房的人也会有一种看涨不看跌的心理。为何会说高房价不可持续?
王珏林:高房价不符合中国国情,也不符合市场发展规律。一个市场要健康发展,就要稳定和公平。制度公平,设计公平,社会大众才能够认可,也才能够持续。不断推高的房价,肯定得出现泡沫,而且这种泡沫不仅会危害房地产业,还会波及金融业。
我一直强调高房价的危害性,因为房地产市场一旦出现泡沫,影响极大,国际上的惨痛教训不少,如美国。我们国家如果这样走下去,一旦泡沫累积过大,最后破灭,后果也不堪设想。
这不是危言耸听。因为不管是国家的钱,投资商的钱,还是个人家里的钱,只要你大量投入了房地产。当你的房产不值钱的时候,当你占有的土地,不能兑现的时候,我不知道我们还有什么,我们的发展后劲和潜力又在哪儿?
政策还需落实
管理房地产市场有三个办法:其一是消费方面,做调整限制,即限购;其二是资金方面,进行控制,如限贷;其三是税收调节的办法,如房产税试点
记者:正因如此,在2012年住建部工作会上,姜伟新部长再次强调房地产调控不放松,商品住房限购政策将继续实行,且住建部会对放松调控导致房价过快上涨的城市继续采取措施,并会同监察部对其进行约谈。您认为这些调控办法够用吗?
王珏林:“国八条”是楼市调控的“基本原则”,从实际来看是有效果的,因此目前房地产调控要做的是落实既有政策。
住建部工作会上也提到,2013年住建部将配合国土部门,保持稳定的住房用地供应,增加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给。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加快推进扩大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同时,各省市编制好实施好住房发展和建设规划,引导和稳定社会预期。要继续强化市场监控,包括继续在市场准入、销售、租赁、登记、估价和物业服务等方面,强化监督,以及加强对预售资金的监管等。
与此同时,继续密切监测市场信息,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发布有关信息,正确引导市场预期,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系统,做好政策储备,随时应对房地产市场可能出现的新变化。
在我看来,管理房地产市场有三个办法。其一是消费方面,做调整限制,即限购;其二是资金方面,进行控制,如限贷;其三是税收调节的办法,如房产税试点。
从资金信贷政策的实际效果来看,对房地产市场压力和影响非常大,而目前看通货膨胀压力可控,稳定经济增长意味着银行信贷也会保持平稳。因此,再通过收紧信贷调控房地产,不太现实。而税收的办法是长期政策,不是一下子就能铺开的,目前难以立竿见影。限购政策,即通过调整供求关系,缓解市场和社会的矛盾,这项政策是不会变化的。
现在市场总寄希望于政策加码,来推进房地产调控的逻辑本身就有错误,对于执行上不足的细节问题要切实落实,而不存在超越“国八条”之外的新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