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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租房无故空置3个月或拖欠6个月房租 将收回
2013-03-19 14:31:22  来源:深圳特区报

 

  新安热线摘  从今天起,《广州市保障性住房小区管理扣分办法(修订稿)》开始征求市民意见,其中引人关注的是对即将正式推出的公租房作出了规定。

  根据该办法,公租房租户无正当理由连续拖欠租金3个月或累计拖欠租金6个月的,公租房租户无正当理由连续空置住房3个月以上的,均将被视为非常严重违规,一律收回房屋。

  该办法还指出,正当理由是指因就业、就医、就学等原因导致房屋空置,且已提前书面告知市住房保障办,如未告知,则视为非正当理由。同时,每月收入不足支付租金而导致拖欠租金的,可视为正当理由。保障房小区住户如果出现非常严重违规行为,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将终止与租户的房屋租赁关系,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将要求其退还所购买的保障性住房。

  延伸阅读:广州公租房吸并廉租房采用“租补分离”模式 东方早报

  广州市将廉租住房全部并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并确定了“租补分离”的模式,政府提供市场租金的50%至80%的补贴。

  记者21日从广州市国土房屋管理局了解到,《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已印发,明确整合保障性住房类型,将廉租住房并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供应范围,建立以租为主的住房保障体系。

  按照“保障基本”的要求,广州将严格控制公共租赁住房户型标准,单套户型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以40平方米左右的小户型为主。以集体宿舍形式建设的公租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5平方米。

  “租补分离”的租金收取模式是一大特点,即租金和租金补助单独核算,保障家庭在全额交纳市场租金后,再由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给予发放租金补助。政府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根据收入高低给予分档租金补助,租金补助标准为市场租金的50%至80%。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表示,作为政策保障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保障方式,“租补分离”改变了过去统一按优惠租金计租的方式,政府补贴由“暗补”变为“明补”。一方面,有助于明晰政府对保障对象在租金方面给予的补贴和投入,体现保障房的市场价值;另一方面,有助于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运营,确保公共租赁住房运营主体有充足稳定的现金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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