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手头不富裕的时候,家里的老底都拿去付首付去了,之后便就是每月的月供了,一般情况下一个人去办理房贷,政策,证件,流水征信等等都可以的话,贷款都可以办理下来,但是如果贷款收紧,批贷难了,加一个次贷人,加一个共同借款人,就很有可能提高你通过审批的概率。
这个时候共同的借款人就会显得尤为重要了。
一般夫妻买房申请贷款,“贷款人”里只能填入他们中的一位的姓名,那么夫妻中的一个人就是 “主贷人”,而另外一位可以作为共同借款人,一起承担贷款。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共同借款人再买房,银行按揭还能按首套房算吗?
主要还是看房产证有没有你名字!
房产证上没有名字,就不享有房屋产权的,再按揭可以享受首套,因为不是主贷人。
房产证上有共同借款人的名字,那么就享有房屋的产权,如果再买房就不能算首套房了。
那么读者小李来咨询了,
之前已经购买了一套房子了,贷款还在努力工作继续还,但是他的弟弟找上小李,说自己想要结婚买房子了,想要小李做他的共同借款人,等以后有了钱再还给他~
那么小李就纳闷了,自己有房贷未还完的情况下,能做别人的「共同借款人」么?
为什么一定要设立一个“共同借款人”呢?
主要的原因在于扩大贷款的额度。
现在不少银行在审批住房贷款的时候,都要求每个月的还贷额不能超过贷款人月收入的一半。
其实这就比如你向银行借了一笔钱,某个月你手头紧张,没钱还,你找你爸爸帮忙,你爸爸给你一笔钱,你用这笔钱还了银行的月供,这个情况下,你爸爸是不是共同还款人,大概是吧,
如果共同借款人是这个情况,那么肯定可以啊,你爸爸同意即可,这个也不需要银行同意啊,自然也不需要任何证件,不需要签字,也不需要提供任何证件,银行只认钱,自然不会管你钱哪里来的。
但是小李的问题可能想问的是,能否做共同借款人,这个是否可以,就不是那么简单地一句话了,因为共同借款人也是向银行借款,是否允许,就需要考虑国家和银行的政策是否允许了。
这个「共同借款人」的条件看几方面呢?
在限购区,共同借款人是否有买房资格,贷款资格,部分城市是限购,限贷的,如果共同借款人名下有房,有贷款了,会导致新的这次交易首付款,利率不同。
举例,儿子想买房,儿子从未买房,也没有贷款记录,儿子贷款买房算首套,首付3成,利率上浮5%(当前首套利率高),但是儿子的收入流水不够,让父母做共同借款人,或者让女友做共同借款人(父母或者女友是房贷在供),那么问题就来了,首付变成了7成,利率上浮15%。
在这个情况下,增加共同借款人,首付提高,利率提高,显然对于买房是非常不利的!
供楼能力
作为共同借款人,需要向银行提供本人的收入流水,银行也会审核当前负债情况,因为这是需要承担还款能力的,如果本人已经有房贷了,供楼压力比较大,那么再加上这笔贷款,是否还有供楼能力呢?银行需要审核
举例,共同借款人月收入2万,原本有月供1万,买房人(借款人)月收入5000,新买的房子月供5000。在这个情况下,银行不会审批通过的,因为两笔月供加起来有1.5万,但是借款人加上共同借款人的月收入只有2.5万,不到两倍月供的3万,银行是不会同意的。
征信
共同借款人已经有房贷在身,这个房贷还款银行如何,也即是征信如何是银行需要审核的,如果共同借款人之前还款记录不好,存在逾期,那么银行会拒绝此人充当共同借款人。
但是道理是这么说的
现实中怎么样?
其实在现实中,还有一个做法,就是不充当共同借款人,而是充当担保人,这样子政策略有不同。
至于需要的资料,需要共同借款人夫妻同意,夫妻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收入证明,银行流水,另外少数银行也会要求提供双方的关系证明。
总的来说,银行有自己的审核标准,是否可以,不是共同借款人本人愿意即可的,需要符合国家,地方政府,以及相应银行的政策方可。
还有就是贷款中,你们容易忽略的一点就是,谁来做主贷人,谁来做共同借款人,
这可是有讲究的~
1,收入高的,收入稳定的来做主贷人,更容易通过贷款审批。
2,主贷人不要有什么太多的信用不良记录,你说主贷人一年九次逾期,那这个贷款肯定就吹
3,主贷人的年龄不要太大,比如说子女跟父母一块做主次贷人关系去贷款,一般情况下,子女来做主贷人更合适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