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摘 房地产业在城镇化和产业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昨日,记者从省政府了解到,云南省于日前出台《促进建筑建材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意见》,提出大力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同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对房地产业重大项目、骨干企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提高放贷效率。
此前就在10月,省政府调整下达了今年全省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推进今年投资保持适度较快增长,其中,在工业、电力、交通、水利等重点行业中,房地产业投资由年初确定的责任数1120亿元,调整为1320亿元,投资调整新增200亿元。
在此次省政府下发的上述《意见》中,以保持云南省房地产业长期平稳发展为重点。
意见指出,各地要落实信贷资金、企业债券重点优先用于保障性住房政策措施。严格实施差别化调控措施,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特别是中低价位、中小套型商品住房建设供给,满足居民合理自住性需求。
明确要建立完善重大项目跟踪服务机制,对于重大房地产开发项目,企业申请资质升级要予以优先,金融部门的信贷资金予以重点支持。充分发挥重大房地产开发项目拉动投资、稳定市场预期的作用。
对涉及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各类收费项目和标准,有关收费主体应进行听证公示。加大“宜居云南”品牌营销力度。
在政策方面提出,企业主营业务项目符合现行西部大开发政策条件的,可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重大项目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优化信贷流程,提高放贷效率,为企业承接工程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