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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布竞选市长后地产商公司被调查--罚款三四千万
2012-12-12 13:55:48  来源:网络

  新安热线摘  房地产商曹天在去年6月通过微博突然宣布竞选郑州市长后,“失踪了几个月,公司也遭到税务部门的调查”,“被罚了大概三四千万”。

 

  报道称,去年6月6日,曹天和一个前香港报人、一个前北大副教授在这个老师的北大燕北园家中吃饭。3个人喝了一瓶白酒、一瓶葡萄酒,以及“他家里所有能喝的东西”。席间,这位前北大教师问曹天,“这几年挣钱了,也要弄点大事做做”。曹天说,“那我就竞选郑州市长”。虽然自己也觉得是个玩笑,但“把玩笑开成了不也还行?这毕竟是个改革、尝试,再说,治理一个区域政府也不是个多大的事情。”

 

  同饮的那位前香港报人随手就发了微博:

 

  著名作家、时评家曹天先生日前透露:自己愿意出资100000000(一亿)元人民币作为竞选资金,参选郑州市市长。曹天承诺:参选成功后自己任期内不拿一分钱工资,并且城管绝不可能打百姓,官员腐败定严惩。曹天表示:不用怀疑我的动机,我想用《选举法》撬动僵硬的干部任用体制。

 

  之后,曹天开始接到来自各个方面的“招呼”和“压力”,有好言相劝,有厉声呵斥,当然还有看似无关的严厉处罚。他的公司被税务部门罚款三四千万。

 

  谈及罚款,曹天表示,“所有的企业,只要严格按税法来查,都会有问题,起码不规范”,“只有一个办法,靠与官员的个人关系缓冲。”曹天毫不讳言自己建的是小产权房,但他凭借政策的缝隙和社会资源进行了成功、合法的商业运作。

 

  据中国共产党新闻网《换了人间今又是刘少奇之子刘源与毛泽东后人们的亲密交往》一文,1998年,时年36岁的刘源在河南省七届人代会上,经人民代表直接提名为候选人,并当选为河南省副省长。100多名代表在推荐理由中说:“我们推荐刘源为候选人,并不是因为他是刘少奇同志的儿子,而是因为他谦虚谨慎,工作敢想敢干而又任劳任怨,有突出的政绩。”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二十人以上书面联名……可以提出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人民政府领导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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