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摘 最近,住在福田的张小姐一家很发愁,“我去年12月买了一套二手房,忽然有人站出来说前业主已经以‘20年40万元’的价格租给他了,对方还强势霸占了我新买的房屋”,一提起憋屈事,张小姐就唉声叹气。 去年12月初,张小姐通过中介,相中福田区益田路皇庭世纪小区一套房屋,跟业主陆先生协商确定价格后,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12月18日,房东从我这里拿到82万元首期款,房子正式过户到我名下。”据张小姐介绍,12月21日房东迅速搬离,12月25日自己从房东处拿到房屋钥匙,并开始换锁与装修。12月28日,她从外面回来,刚走到家门口,就听到屋里传来嘈杂的陌生男子声音,“第一反应‘是不是入室抢劫的’”,张小姐战战兢兢打开房门,看到4个彪形大汉站在客厅。一名男子见她进来,便告知“10月27日,业主陆先生已将这栋房以‘20年40万’的价格租给我们”,并挥舞手中的租房合同复印件。张小姐慌乱之中报了警。
“自12月28日租户首次登门事件发生后,就再也联系不上陆先生了。”张小姐介绍,12月31日租户又前往家中,无奈之下她再次报警,“警察建议我通过司法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张小姐欲向法院提起诉讼,但“谁起诉谁举证”的规定让张小姐手足无措。面对强势的租户,张小姐说自己无法取得凭证——对方的租房合同。张小姐就自家窘境咨询过小区管理处、社区工作站和附近街道办,但目前尚无有效进展,双方一直僵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