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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被指难挑地方财政大梁 试点扩容恐将会遇冷
2013-01-18 09:13:52  来源:网络

  新安热线摘 此前一度被热议的房产税试点扩容恐将遇冷。

  1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财政部调研时表示,从中长期看,有两项重大的税制改革要认真研究。一项是改革房地产税收制度,逐步建立起覆盖住房交易、保有等环节的房地产税制,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另一项是完善有利于调节收入分配的税收制度,增强财政在调节收入分配中的作用。

  这一对房产税的表述,被专家认为是对房产税发展方向的重新思考和设计。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表示,房产税首先应理清征收目的是什么,“房产税本身不应以再分配为目的,而应作为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的一种方式。但从目前的税制设计方案来看,两地试点具有增收的作用,但并不明显。”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研究所所长任兴洲此前也表示,房产税未来在中国的征收是有必要的,但是首先要搞清楚征收房产税是为了什么。

  房产税 “炒热遇冷”

  自从2011年1月28日房产税试点在重庆和上海两市启动,这一话题一直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坊间信息层出不穷。

  此前多家媒体报道,自2011年下半年以来,多地密集推进存量房信息系统建设的招标工作。截至目前,大部分城市已经完成该系统建设。此外,去年有不少地方政府派员进京,参加存量房评估技术的培训,这都被认为是征收房产税试点的重要准备工作。更有消息称,2013年房产税扩大试点范围已是板上钉钉之事。

  1月12日,国家税务总局总会计师汪康表示,因为房地产信息系统不健全,一下子拿出一个房产税扩大试点的方案并不现实。

  实际上,业内对房产税目前的试点仍存在不少争议。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表示并不赞成对住宅保有环节收税,他认为这并不符合中国国情,应以高档住房在销售环节征税来代替。

  “征交易环节税是增量税收,高档房房价是上升的,上升时出售就会有增量,从增量中收税,比较容易实施也更容易被接受。如果是存量税收,要有其他的税后收入来交房产税,任何一个有房产税的家庭收入会发生诸多变化,不能够保证所有人的税后收入都能够支撑房产税。”许善达说。

  许善达认为,税制改革,用增量税收的办法要远远好于存量税收。

  房产税难挑地方财政大梁

  作为地方税税种,房产税在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改变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依赖的方面被寄予厚望。但沪渝两地试点的财政数据却显示,目前房产税收入尚不足两地财政收入的零头。

  根据重庆官方消息,2011年,重庆市地方财政收入超过2900亿元,而当年房产税收入约1亿元;上海市财政局数据则显示,2011年上海市地方财政收入3429.8亿元,其中房产税仅22.1亿元。

  杨志勇表示,从目前设计来看,房产税无法承担补充地方财政的重任,“地方财力不足涉及到的是地方财权与事权的匹配,而目前的房产税征收方案决定了地方政府很难增加多少收入。”

  在两套房房产税方案的发展方向上,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认为,调节高端方面,第一套房可以不征税,第二套房税率从低。

  国家行政学院决策咨询部的研究员王小广则仍主张保有环节征税,他认为现在反对力量太大,主要是因为拥有多套房的官员从个人资产角度来考虑问题。

  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的研究员袁钢明也持有同样观点,认为当前更需要推进的是官员财产公开。

  不过,北京中原地产研究总监张大伟认为,房产税未来是用以替代土地出让金的地方税源。初期肯定从新购的超面积收起,但是长远来看,肯定会涉及存量多套房。目前,从地方收入来源来看,土地出让金的占比很高,而上海及重庆的房产税收入都非常少,所以后期房产税扩大化甚至对二套以上全面收取的可能性都非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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