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摘 市民彭先生致电本报:前段时间,我通过中原地产,购买了一套二手房,总价139万元。首付69万元后,剩余的70万元委托中介办理贷款,中介为我指定了贷款银行。在办贷款时,银行提出,须向申房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缴纳总房价1‰的评估费,经过这家公司评估房产的价值后,银行才能为我办理贷款。
为了顺利办出贷款,我无奈地给这家评估公司汇去1390元评估费。不久后,我收到了他们出具的估价报告。其中有这套房子的一些基本信息、几张小区照片、一张地理位置示意图。评估报告上称,参考了近期交易的类似房地产的已知价格,得出我这套房子的抵押价值为149.18万元。在估价过程中,该公司没有和我联系过,也没有进屋内看过,过程简单得令人惊讶。
如此评估一下,便要收取1000多元的费用,这钱花得让人觉得冤枉。请问,房贷评估是否为强制?收费有没有标准?
控制风险成本让客户承担?
记者询问了多名交易过二手房的市民,虽然评估费大家都交,但为何要交,很多人不明就里。这样的一份评估报告,究竟在房产交易中起了什么作用?记者与该银行取得了联系。
据工作人员介绍,要求二手房交易进行评估是为了控制贷款风险。因为二手房交易与一手房的交易不同,所交易的住房很可能未经任何机构或部门定过价,若银行仅仅按照双方的交易价来提供贷款,难免会被人“套贷”,产生风险。因此,为了规避风险,需要银行指定的评估公司来估价,以确定该交易住房的价格。采访中,该工作人员强调,按总房价的1‰收取评估费是市场行情,并无不妥。
那么,由评估公司来估价,是否为确定住房价格的唯一渠道?记者咨询有关部门后得知,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曾有明确规定:“房地产抵押价值由抵押当事人协商议定,或者由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评估。”显然,付费评估并非唯一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