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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分户验收不合格不得交楼
2013-02-01 16:51:09  来源:网络

  新安热线摘      广东今后住宅工程将实行分户验收制度,收楼质量问题有望大幅减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目前正对《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要求未进行分户验收或分户验收不合格的住宅工程不得进行工程竣工验收,不得交付使用。

 

  记者在征求意见稿中看到,分户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并对分户验收负责,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参加分户验收,对签署的分户验收结论负责。

 

  征求意见稿中对分户验收应的内容也作出了详细说明,地面、墙面、顶棚、门窗、阳台、露台、窗台、厨房、卫生间的质量和防水,栏杆、护栏、给排水、电气安装质量,户内主要空间尺寸等均包含在内。

 

  开发商交楼时,需同时出具《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书》、《住宅工程质量分户保修书》、《住宅工程分户使用说明书》给购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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