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每日经济新闻消息,北京楼市2012年年底的 “翘尾”行情延续到2013年。今年开年,北京楼市就呈现出开门红,成交异常活跃。
链家地产提供的数据显示,1月,北京商品住宅(含保障房)成交量为1.23万套,纯商品住宅成交1.09万套,与去年同期相比大幅上涨5.9倍。1月新建商品住宅成交均价为23281元/平方米,环比上涨9.4%。此外,根据亚豪机构的数据,2月1~2月16日,北京市商品住宅共成交2265套,成交面积为25.73万平方米,成交均价为21941元/平方米。
近期,多地收紧公积金政策引发楼市调控加码猜想。 而分析人士称全国两会前后将有望成为楼市政策的分水岭。
值得注意的是,进入2月,北京楼市的成交形势比较乐观。根据亚豪机构统计,今年2月上半月,北京商品住宅成交2115套,成交面积24.48万平方米,成交均价21995元/平方米。成交面积较去年同期的16.3万平方米大幅上涨50%,成交套数同比上涨15%,成交均价也实现了13%的上涨幅度。
伟业我爱我家市场研究院监测数据显示,2013年2~3月期间,北京将有36个项目计划开盘,如果上述楼盘均按照计划推盘,3月新增住房供应套数将超过14000套,可能为近4年同期供应量最高值。
截至2月15日,2013年北京仅有12个项目获得预售许可证,共计供应新房4038套。其中,新增供应主要集中在1月份,2月份以来仅有两个楼盘获得销售证,共计仅130套。
但值得注意的是,3月份北京即将迎来一次大的供应潮。伟业我爱我家市场研究院监测数据显示,2013年2~3月期间,北京有36个项目计划开盘,如果上述楼盘均按照计划推盘,3月新增住房供应套数将超过14000套,可能成为近4年同期供应量最高值。
某行业人士指出,影响2013年房地产市场走向最大的因素在于调控政策。当前楼市虽有所回暖,但仍风声鹤唳,一旦决策层进一步出台更加严厉的调整政策,如强化“限购令”,提高多套购房标准,以及出台差别化的税收政策等,都将对购房者信心形成打击,从而制约楼市销量。在当前限购的大背景下,购房者仍以刚需及改善型客群为主,如果开发商过度上调房价,超越这部分客群的购买力,楼市或再度陷入观望。
对于楼市是否会出现任志强所言的“暴涨”,多位业内人士表示,两会将成为重要的风向标。
房产税是否扩容存争议
据经济参考报消息,房产税在中国“破冰”整两年,但对于房产税是否扩容的争论也一直不绝于耳。
数据显示,去年12月份70个大中城市中有54个城市新建商品住宅环比上涨。自去年年底楼市回暖以来,市场对包括房产税在内的调控“后手”预期再度增强。据不完全统计,仅去年以来传出“纳入试点范围”的就有湖南、湖北、广东等地的多个城市。不过,国税总局相关负责人1月中旬表示:“目前一下子拿出一个房产税扩大试点的方案并不现实”。
近期,多地收紧公积金政策引发楼市调控加码猜想。 而分析人士称全国两会前后将有望成为楼市政策的分水岭。
近期不断曝出的“房叔”、“房妹”事件,揭示出一些住房“大户”的冰山一角。据了解,不少地方的个人住房信息统计及联网工作仍存空白。难以想象:有人合法购买的第二套房就被征房产税,而拥有十几套、几十套房的“房叔”“房妹”却“免税持有”?
如何完善评估技术?试点期间,房产税按住房交易价格为税基计算缴纳,这更多是一种权宜之计。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房价变动在所难免,依“旧价”缴“新税”会越来越不合理。房产税计税从“交易价”转向“现价”势在必行,住宅现价评估技术体系还有待建立。
如何进一步统一认识?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等专家认为,与1986年国务院颁布的房产税暂行条例不同,目前房产税试点征税范围和计税依据都有明显变化。而按照税收法治原则,税收根本要素变更必须由法律来规定,不能仅停留在地方发文阶段。
业内人士认为,现阶段关于房产税的立法还没有全部完成,应该在基础性环节完成后再扩大试点范围。
业内人士认为,应综合考量、征减结合,逐步建立起覆盖住房交易、保有等环节的房地产税制。
房产税对遏制炒房投机、引导理性消费起到了一定作用,但远非一些人所预期的高房价“杀手锏”。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副会长顾云昌则指出,现阶段试点的房产税方案,对楼市调控所起的作用并不大。
如何减少征税操作阻力?试点城市税务部门负责人表示,房产税是直接面向自然人纳税人征收,要做大量的入户调查、公告通知、实地催缴等工作。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前不久表示,从中长期看,有两项重大的税制改革要认真研究。其中一项,就是改革房地产税收制度,“逐步建立起覆盖住房交易、保有等环节的房地产税制,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认为,房产税改革是一个社会财富重新分配的问题,其打破利益分配格局的难度远远大于技术层面的难度。
近期,多地收紧公积金政策引发楼市调控加码猜想。 而分析人士称全国两会前后将有望成为楼市政策的分水岭。
上海财经大学教授、中国税务学会理事胡怡建说,房产税改革应放在税制改革和收入分配改革等大框架下进行,要有合理的制度设计,而不应仅仅是增加一个新的税种。
“不算土地出让金,现在房地产开发和交易环节名目繁多的税费超过房价的20%,且相当一部分最后都由购房者承担。在房产税‘扩容’同时,需对房地产税收体系进行梳理,征减结合、以征促减,避免增加社会负担。”胡怡建说。
其次,应加快健全房屋估价技术,并构建全国住房信息网络。
中国社会学会副会长、上海社科院研究员卢汉龙说,“三公”消费过多、纳税人权利与义务不对等等因素,导致社会上对纳税存在抵触情绪。只有增加财政的透明度,使税收用在百姓看得见的地方,才能从根本上减少房产税改革的“扩容”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