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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五条”为楼市降温 限购和信贷政策从严
2013-02-22 15:57:22  来源:网络

  新安热线摘 2月20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本届政府最后一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房地产调控再出重拳。会议确定五条政策措施,释放坚持调控政策不动摇、力度不放松的强烈信号。包括重申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这是2009年开始的本轮房地产调控以来政策的第五次升级。

  新“国五条”定调“严”

  会议确定了以下政策措施:

  (一)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

  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除拉萨外的省会城市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制定并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建立健全稳定房价工作的考核问责制度。

  (二)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

  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已实施限购措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要在限购区域、限购住房类型、购房资格审查等方面,按统一要求完善限购措施。其他城市房价上涨过快的,省级政府应要求其及时采取限购等措施。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三)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

  2013年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原则上不低于过去五年平均实际供应量。加快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供地、建设和上市,尽快形成有效供应。

  (四)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

  全面落实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成470万套、新开工630万套的任务。配套设施要与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同步规划、同期建设、同时交付使用。完善并严格执行准入退出制度,确保公平分配。2013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要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

  (五)加强市场监管。

  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强化企业信用管理,严肃查处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市场监测和信息发布管理。

  会议要求进一步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健全房地产市场运行和监管机制,加快形成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业内称限购范围可能扩大

  业内人士认为,此次政策力度不大也不小,要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除拉萨外的省会城市”制定房价控制目标是亮点之一,该政策在“新国八条”中就有,随着市场降温,中央在2012年没有要求各地制定目标,不过此次的范围比“新国八条”有所缩小。他还表示:“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留下想像空间,近日传言的二套房贷收紧不是没有可能。

  “国五条”重申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朱中一说:“这意味着限购范围有可能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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