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摘 2月22日,国家统计局发布1月全国房价指数。这份报告显示,53个城市出现环比上涨,同比涨幅十个月来首次转正,部分一线城市环比涨幅连续5个月领涨全国。
紧张的房地产调控博弈战,可能在近两个月达到高潮。两天之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已经出台了“新国五条”,其中首条再次提出“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继2011年之后,再次在这一层级会议上要求地方政府设定房价调控目标。
记者从参与住建部相关事务的人士处了解到,可能在“两会”前后面临人事调整的住建部,目前也还在进行政策评估调研。“关于政策以及市场方面的评估。具体评估包括政策有没有必要出,该怎么出。”因此,制度设计的“时间表还不够明确”。
地方政府已对政策高度敏感。一位参与地方政策制定相关人士称,“这是中央在向地方政府施压,地方肯定要研究。但事实上制定房价调控目标本身就是个很难很头疼的问题。”在他们看来,此轮房价上涨并非因为地方政府调控放松,而是货币宽松导致的普遍现象。
本报统计全国部分城市数据显示,在其2011年制定和执行房价调控目标和问责制度时,至少存在三个问题:一是官方数据与较有公信力的市场调查机构数据差距明显;二是未能完成目标的问责程序和结果不透明;三是许多城市2012年并未再公开新的调控目标。
稳定预期还是加码调控
国家统计局报告显示,1 月份,70 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综合指数为100.57,即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比去年12 月份上升0.57%,涨幅进一步扩大。相比去年12 月份,价格上涨的城市减少了1 个,下降的城市增加了2个。虽上涨城市有所减少,但上涨城市中环比最高涨幅达到2.2%,比去年12 月的1.2%高出近1 个百分点。
上海易居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认为,“一线城市已不只是回暖了,而是有点疯癫了。”他甚至因此认为,从该数据看,国五条及后续配套细则的作用,并不乐观。
亚豪机构总监郭毅称,“这次新国五条将房价调控目标列为各项调控措施之首,说明中央意识到如果得不到控制,房价可能过快上涨,房地产市场又出现了泡沫苗头。”
国务院似乎已再度祭出行政控制的方法。2月20日“国五条”要求各地“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除拉萨外的省会城市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制定并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建立健全稳定房价工作的考核问责制度。”
重棒再次交给地方政府。记者对此采访了相关地方政府人士,他们只表示“正在研究中”。
从国家统计局数据看,上涨更快的一线城市处于更加尴尬和敏感的状态。其中房价指数环比上涨比较多的城市包括:深圳上涨2.2,北京上涨2.1,广州上涨2,厦门上涨1.6。如果这代表月均水平,其全年环比增长会超过20%,同比数据也会高于2011年设定的年度目标。
北京市房地产协会22日称,“据我们判断,各地都会相应出台贯彻落实的实施措施,预计随着调控加码,房价逐步趋稳有基础。”
相较于该协会对调控加码的判断,一位地方政府人士坦言,此次房价调控目标出台更大的作用是稳定预期。“但这次更难制定,房价调控目标是根据GDP计算还是根据CPI计算?数据是根据全省的还是具体到区县的?”
他们甚至认为,此次房价上涨苗头与调控放松没有关系。这是由于货币宽松所带来的普遍上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