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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购房新政:楼市调控新国五条亮点与疑问并存
2013-03-02 16:29:55  来源:网络

  新安热线摘 2013年购房新政出台:国务院2013年3月1日晚颁布楼市调控“新国五条”,此次颁布的新国五条内容是对8天前楼市调控内容的补充细则。虽然本次颁布的房产新政中对房贷利率、房产征税等各方面都有具体的规定,但新国五条内容中仍存在不少疑问。下面一起看看“新国五条”的亮点与疑问吧:

  楼市调控“新国五条”内容十大亮点

  1、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除拉萨外),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制定本地区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下同)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2、限购区域应覆盖城市全部行政区域;限购住房类型应包括所有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购房资格审查环节应前移至签订购房合同(认购)前;对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连续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要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

  3、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落实好对首套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政策,严格执行第二套(及以上)住房信贷政策。对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可根据城市人民政府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

  4、税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密切配合,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

  5、加大土地市场信息公开力度,市、县人民政府应于一季度公布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稳定土地市场预期。各地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提出商品住房项目的住宅建设套数、套型建筑面积、设施条件、开竣工时间等要求,作为土地出让的依据,并纳入出让合同。

  6、2013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要把符合条件的、有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

  7、2013年起,各地区要提高商品房预售门槛,从工程投资和形象进度、交付时限等方面强化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理性定价,稳步推进商品房预售制度改革。

  8、各地区要大力推进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到“十二五”期末,所有地级以上城市原则上要实现联网。

  9、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市场监测和研究分析,及时主动发布商品住房建设、交易及房价、房租等方面的权威信息,正确解读市场走势和有关调控政策措施。

  10、对诱导购房者违反限购、限贷等政策措施,造谣、传谣以及炒作不实信息误导消费者的企业、机构、媒体和个人,要进行严肃处理。

  楼市调控新国五条内容八问

  一问:制定房价控制目标参照标准是什么?一季度向社会公布是强制执行还是建议,不公布有无惩戒措施?

  二问:二手房按所得税20%征收,追溯房龄会否设定具体年限?

  三问:加快推进扩大试点工作,具体进度会否向社会公布?如果扩大房产税试点,会扩大到哪些城市?

  四问:提高商品房预售门槛会否有具体政策出台?形象进度、交付时限会否明确具体措施?

  五问: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提高,是否只能通过央行地方分支机构决定做出?各银行能否自行调整?

  六问: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在符合信贷条件的前提下优先支持其开发贷款需求,会否有具体文件下发?

  七问:对存在闲置土地和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有关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联动机制是由国家层面建立还是地方层面建立?

  八问:完善土地出让方式,严防高价地扰乱市场预期。土地招拍挂改革已经呼吁多年,今年会否有突破性进展?

  虽然楼市调控8天内两次升级,此次2013房产新政内容是对之前调控内容的具体补充。新国五条从房贷利率、房产征税等方面,对投机投资性购房出台了具体的打击手段,可以说较以往楼市调控政策更为严厉和具体,也希望此次出台的2013房产新政能更好的调整房地产市场向健康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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