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摘 国家统计局安徽省调查总队3月12日发布数据,2月份安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2.9%,涨幅比上月扩大1.2个百分点,比全国同期3.2%涨幅低0.3个百分点。前两个月,CPI累计上涨2.3%。受春节因素影响,食品价格同比、环比均出现大幅上涨,成为CPI涨幅扩大的主要原因。
2月份,食品价格同比上涨5.3%,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约1.8个百分点。同期全国食品价格同比上涨6.0%,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约1.98个百分点。 2月份,我省蛋价格上涨23.1%,创20个月来新高;水产品价格上涨13.0%,粮食、油脂价格分别上涨5.5%、4.7%,鲜菜价格上涨5.3%。受猪肉价格反弹影响,当月肉禽及其制品价格上涨5.4%,涨幅比上月扩大5.3个百分点,其中,当月猪肉价格同比降幅由1月份的5.5%收窄至1.6%。
2月份,非食品价格上涨1.6%,各类商品和服务价格全面上涨。占CPI权重较大的居住价格同比上涨1.7%,其中,水、电、燃料价格上涨3.8%,住房租金价格上涨0.7%。在构成CPI全部八大类商品和服务价格中,消费品价格上涨3.1%,服务项目价格上涨2.2%,各类民生服务类价格保持着较快涨幅:衣着加工服务费上涨6.8%,家庭服务及加工维修服务价格上涨12.6%,旅游价格上涨6.1%,车辆使用及维修价格上涨3.8%。
环比来看,当月食品价格环比上涨2.5%,鲜菜、鲜果、水产品、肉禽及其制品价格环比分别上涨8.0%、9.0%、6.3%、2.1%,合计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上涨约0.75个百分点,占CPI环比总涨幅的90%以上。除节日需求因素拉动外,雨雪、雾霾天气导致运输条件恶劣,费用增加,也是食品价格上涨的重要原因。
据测算,在2月份2.9%的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涨幅中,上年价格上涨的翘尾因素约为1.1个百分点,新涨价因素约为1.8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