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摘 近期,市社会矛盾调解处理中心在接受的房屋买卖合同类咨询中发现,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卖房者未将户口迁出,导致新房主不能迁入户口而引发系列问题的咨询日益增多。
市民俞先生半年前通过房屋中介在龙背山庄购买了一套二手房,房屋转户手续都已办完。最近,他去派出所办理落户时却被告知这套房子原来的业主没有将户籍迁走,派出所没办法给他办理落户,而且中介也无法联系上原业主。房子买了却不能落户,这使得俞先生很苦恼:“本来买房是准备让孩子来城里上好点的中学的,因此打算把户口迁到城里新买的房子里来,现在由于原房主户口未迁,都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与俞先生有类似经历的二手房买家有不少。据了解,导致二手房“户口空挂”现象,主要是由于买房者自身对户籍不重视,认为只要买到房子、办理了房屋产权证就行,而对户口迁移的问题处理滞后。一些炒房者购买二手房不是用于自己居住,所以对原房主有没有迁走户口并不在意,而买主又对户口没有提出特别要求,因此二手房经多次交易后,就会出现找不到原户主的情况。如果卖房者的原户口所在地是学区房,为了让孩子上学,很多卖房者更加不愿主动将户口迁出。
针对二手房“户口空挂”问题,江苏九滨律师事务所的林莉律师表示,如果买卖双方只是口头约定户口迁移问题,那么卖方如果不迁户口,买方是没有任何办法的。因为户口迁移问题不属于法院管辖范围,仅以户口为由起诉,法院一般不受理,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引发纠纷处理较难。林律师提醒,市民在进行二手房交易时,一定要确认房屋是不是空户。如果不是空户,应当就户口迁出问题约定明确的违约责任。可采取截留房屋余款,待卖房人迁出户口后,再付尾款,或采取约定违约金的方式签订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不迁户口的违约金额。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户口迁出时间、违约内容等,到时候原房主不迁,可以以对方违约为由到法院起诉,法院将会追究原房主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