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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制二手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规范市场运作环境
2012-12-26 14:45:29  来源:网络

  新安热线摘 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全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及执(从)业人员服务质量,营造公平竞争、诚实信用、规范运作的市场环境,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章规定,郑州市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制定了《郑州市存量房(二手房)买卖居间合同》示范文本和《房屋状况说明书》,该示范文本2013年1月1日将在郑州市正式推行使用。

  公平公正合理规范行业健康发展

  郑州市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秘书长叶琦告诉记者,郑州市此次推行《郑州市存量房(二手房)买卖居间合同》,主要是为了有效打击“黑中介、灰中介”和少数不法中介机构扰乱行业正常经营行为;通过制定推行内容具体、完善、规范的合同,切实保护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此外在全市推行使用统一合同,可有效防止个别不法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经纪人员利用不公平、不对等的格式合同搞欺诈行为;还有就是为有效提升行业自律意识,促进行业规范、健康、有序、和谐发展。

  叶琦称为使该合同公平、公正、合理,郑州市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不仅通过消费者模拟房屋买卖签约,二手房买卖实际签约等方式,还广泛听取消费者意见,进一步对合同进行了完善。

  多措并举切实保证交易人合法权益

  记者了解到,该合同共由16个条款组成,主要有房屋基本状况、房屋价款及支付方式、房屋抵押情况及解决方法、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约定、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房屋交付及物业交割方式、三方的权利及义务约定、佣金(居间代理费)及税、费约定、其他服务及收费约定、三方的违约责任、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解决方式等。合同中除了明确签约三方责任和义务,还对易产生争议和纠纷的条款进行了细化,同时也强化了房地产经纪人和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的责任。

  .此外,郑州市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在制定《郑州市存量房(二手房)买卖居间合同》示范文本时,特意在合同封面设定监制编号,监制编号也就是中介机构经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号码,市民在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时,只要查看合同是否有监制编号、监制编号是否与机构备案证书号一致,就可判断是不是正规中介了。

  考虑到房屋交易具有特殊性,大部分消费者缺乏房屋交易流程和知识,郑州市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还在合同首页增加了签约须知,对消费者签约应注意的事项进行了重点提示,并公布了主管部门监督电话,力争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叶琦表示,根据以往对二手房买卖纠纷不完全统计,因房屋交割时随房屋交割的设施、设备、家具等登记不详细产生的纠纷所占比例非常高,因此,此次推行的合同增加附件《房屋状况说明书》,说明书中详细记录交易房屋的基本信息,权益信息,配套设施设备信息,随房屋家具、电器、用品清单,债权债务信息等,交易当事人只需对照信息填写、查验即可。

  选择正规机构规避潜在风险

  对很多消费者而言,在买卖二手房时,因不熟悉二手房交易知识和流程造成了一些不必要的纠纷,消费者如通过房地产中介机构进行二手房买卖,应尽可能找有合法证件的正规房地产中介机构及房地产经纪人。

  对于买方而言,除了要实地看房、了解房屋情况外,最重要的审查卖方的主体资格及相关房产证件,以确保签订合同有效和日后顺利过户,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首先要认真阅读、熟悉合同条款。而对于卖方而言,为保证存量房交易和资金安全,应选择郑州市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交易保证机构进行交易资金代收代付,确保自己的资金安全和及时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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