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

您的位置: 首页 > 资讯 > 二手资讯 > 买房后才知产权纠纷 合肥一男子无法住回自己的家
买房后才知产权纠纷 合肥一男子无法住回自己的家
2012-12-28 15:13:49  来源:网络

  新安热线摘 近日,家住合肥市瑶海区安徽大市场附近的张师傅致电本报,称他花30万元买了一套二手房,但5个月过去了,仍没能搬进去,原因竟是卖家的母亲对房屋产权所属有异议。

  今年7月中旬,张师傅通过中介了解到王女士有一套位于东苑新村的房要转手,他与王女士接触后,王女士表示自己急等着用钱,要是有意买的话就赶紧过户,27万款项一次性付清,过户费等附属费用由买家承担。

  由于儿子正等着房子结婚,张师傅将多年攒起来的30万元拿了出来,很快和王女士达成协议,办理了过户等一应手续。

  在办过户手续之前,王女士就跟张师傅商量,她的老母亲一直住在该房内,虽然房子卖了,但是能否宽限一个星期再搬。张师傅答应了。

  一个星期后,约定的入住时间到了,张师傅如期上门收房,可是王女士的母亲并没有搬走,对张师傅提出的意见,老太太竟回答:“当年老伴去世的时候,把房子过户给了小闺女,我和儿子都没同意。现在我没有地方去,你不能赶我走。”

  张师傅很郁闷,“没办交易手续的时候,我上门看了好几次房子,老太太可从来没有提出任何异议。”

  几次三番协调未果后,张师傅于9月中旬向辖区法院提交民事诉讼书。11月20日,法院判决:王、张二人房屋产权变更合法,王女士应立即停止对张先生的产权侵害,王女士的母亲应立即搬出。

  虽然判决书下达,但老太太仍未搬离。张师傅一筹莫展。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黄奥律师认为该套房屋的产权变更是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但是考虑到王女士母亲的特殊情况,他建议张师傅以协商解决为主,或者直接去法院起诉王女士,要求其按照合约赔偿这段时间无法入住的损失。

分享到:
焦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