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摘 社会上有种比较普遍的模糊认识,很多人似是而非地把公积金理解为是“国家发钱”。应当明白,公积金不是政府给钱,不存在发给谁多、发给谁少的问题。公积金是一种互助性的保障工具,大家共同缴存的钱是公积金唯一的资金来源。
公积金缴存上的不合理差距不在于区域、行业之间正常工资水平基础上的差距,而在于在一些垄断部门中的既得利益群体以种种合法不合法的名义占有了应属于国有所有者的利益。这些收入水平奇高部门的问题不在于公积金缴存的多少,而在于其收入中有一部分来自于对国有收益的非法侵蚀,还有一部分来源于依靠垄断地位获取的垄断收益。要改的不是公积金,而是打破垄断、抑制既得利益群体的贪婪。
公积金贷款制度也的确存在很多亟待改进、完善的地方。例如对租房住的过渡性需求、对卖旧换新的改善性需求等就应当有更合理的制度性安排,更大支持力度。
目前的公积金制度有没有不公平的地方?确实有。但主要并非在“高收入者有机会更多享受低息贷款”上。这只是一种表层不公平。真正的不公平在于高收入者享受了累进的高额财政补贴。而这违背了公共资源配置的基本原理。
公积金制度也需要不断创新。我们前面提到的自助型保障政策就是一种创新思路。从国际经验看,自助型保障的典型方式就是设立住房储蓄账户,或者专门的住宅储蓄银行。在强制缴存、雇主配缴的公积金之外,缴存人可自愿开立账户,自愿缴存;政府给予这种自愿缴存的账户以个税减免的优惠政策,以此鼓励人们为满足自己的住房需求更多地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