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摘 受去年下半年以来“房妹”、“房姐”等事件影响,近日,福建、江苏等省一些城市加紧出台房屋信息查询新规,对“以人查房”作出严格控制。记者昨天从合肥市房产部门了解到,合肥市目前按照住建部相关规定实行有条件查询和限制查询,一般市民想“以人查房”很难,短期内该部门也不会出台新的规定。
“以人查房”受很多限制
合肥市房产部门相关人士表示,关于房产信息查询,住建部曾出台过两部规定。一个是2006年出台的《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其中明确“以房查人”的方式,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对房屋权利的记载信息,单位和个人可以公开查询。还有一个是2008年出台的《房屋登记簿管理试行办法》,对房产信息查询有所“收紧”。其中规定,权利人出示相关证件和材料后,可以查询房产登记权属信息;单位和个人可查询房屋的基本状况(主要指自然状况)及查封、抵押等权利限制状况。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办法制定实施细则,而合肥则未另行出台细则。
该人士表示,按照住建部出台的办法,“以人查房”要受很多限制,并不是人人都能查,查询结果也不能随便对外公布。
查询大多须经房主授权
据了解,目前合肥房屋信息查询一般有两种,一是查询房屋本身的信息,比如房屋的面积、产权年限及房产证年限、有无抵押等情况,这种一般出现于二手房交易中,买方想查询卖方的房屋有无状况;二是查询业主名下的房屋套数及其具体情况等,这种一般为配合限购政策。
房产部门可以出具家庭成员名下房产情况证明,目的是让符合购房资格的市民享受首套房或二套房的贷款利率,及证实其有购房资格等。而这些查询大多须经房主本人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