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摘 先从房东手中租来房子,再伪造房产证等证件冒充房东,出租房屋,诈骗钱财。近日,刚出狱不久的山东籍男子窦某因诈骗他人3.4万元房租被杏花岭警方执行逮捕。11月初,市民小陈在网上看到一则房屋出租信息。因租金和地段都比较符合要求,小陈看房后与房东签订了租房合同,并一次性支付了半年的租金。没过几天,小陈正在位于三墙路的出租房内休息,有人敲门进来自称是房东,要他交房租。小陈以为对方弄错了,赶紧说自己已经交了半年的房租,但对方却说只交了1000元定金。双方分别拿出合同时,小陈才明白自己被骗了,租房给自己的并非真正的房东。随后,小陈向公安杏花岭分局三桥责任区刑警队报案。
民警调查发现,我市此前发生过数起类似的诈骗案。经缜密侦查,民警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的落脚点。11月17日,民警在小店区一日租房内将嫌疑人窦某抓获。
经查,31岁的窦某是山东省郓城县人,2009年因盗窃在长治服刑两年,出狱后仍游手好闲,不思悔改。今年10月,窦某来到太原,干起冒充房东诈骗求租人钱财的勾当。窦某先在网上寻找租金较高的房源,然后联系房东去看房,佯装看房满意后找借口说服房东先收1000元定金把房屋出租。随后,窦某便根据了解到的房东姓名等信息,找假证贩子伪造房产证、身份证,再将房屋出租信息刊登在网上,等租房人“上钩”。短短一个月,窦某共作案4起,骗得“租金”3.4万元。
警方借此案提醒:市民在出租、承租房屋时要仔细查看双方的相关证件,以防不法分子行骗。如有必要,可到当地派出所查询,确保相关信息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