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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二手房评估系统昨起试运行 下月将会正式启动
2013-01-03 00:03:08  来源:南昌晚报

  新安热线摘 昨日,备受市民关注的二手房评估系统正式试运行。记者从市地税部门了解到,此次试运行时间拟为一个月,计税价格沿用原征管办法。我市根据试运行情况,最快预计在2月1日正式全面启动该系统。

  二手房评估系统昨启动

  昨日,酝酿了一年左右的南昌二手房按评估价征税政策正式试运行。此次试运行对象主要为东湖区、西湖区、青山湖区、青云谱区、湾里区、红谷滩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桑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等,范围内的二手房交易将按照二手房评估价进行征税,但不包括该范围内不能上市交易的二手房。

  据介绍,二手房评估系统启动后,当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高于或等于存量住房评估系统产生的最低计税价格时,按成交价格征税;当申报的成交价格低于存量住房评估系统产生的最低计税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按最低计税价格征税。

  评估系统试运行一个月

  记者了解到,此次试运行时间初定为一个月左右,试运行期间计税价格沿用原征管办法。按照南昌原征管办法,二手房交易需缴纳契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多种税收。

  由于一些特殊原因的存在,征管过程中一般以市场指导价为依据征税。该系统试运行阶段征管办法暂时不变,因此基本按市场指导价缴税。我市将根据试运行的情况,预计最快在2月1日起,正式在全市范围内启动二手房评估系统。

  评估价随市场变化实时调整

  “今后就是‘一房一价’。”相关业内人士表示,二手房评估系统启用后,我市不再依据政府指导价格征税,而是依据系统评估的价格征税,系统评估将根据地段、楼层、配套设施等相关因素算出每套住宅的计税基准价格。

  此外,评估确定的基本价格也将实时调整。如市场上的房价出现波动,系统内的基准价格也将调整。“成都就是上线后打了8折,这些都要根据市场实际情况,结合老百姓需求方面做调整。”相关业内人士指出,二手房评估系统上线后,税费征收可按估价格实时调整。

  隐价瞒价

  将追究法律责任

  市地税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二手房按评估价征税政策的目的并不是调控房价,而是为了完善二手房交易时的税费漏洞。新政实施之前,为了规避税费,二手房交易市场“阴阳合同”盛行,买卖双方签订一份实际成交合同,同时又按照一个较低的价格签订一份合同,到交易部门过户和到税务部门缴税,如此一来,买卖双方可以省去一笔不小的税费。

  二手房按评估系统正式启动后,纳税人只能按照系统内显示的价格缴税,用“阴阳合同”避税的情况将会杜绝。纳税人和房地产中介代理公司必须如实申报,对以隐价、瞒价等方式少缴国家税收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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