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摘 进入2013年,北京、合肥等城市公积金二套房贷停贷面积持续扩大。1月6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在我市符合条件的二套房,仍然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但我市已经全面停止三套房及以上使用公积金贷款。
受到新政策影响,外地不少居民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的愿望破灭。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为了支持我市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改善居住条件,目前只要符合条件的职工仍然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不过二套房采用“前面不清,后面不贷”的贷款方式,比如市民小李首套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但是目前贷款尚未还完,就不能再申请公积金贷款了。但是如果小李已经还清了首套房贷款,依然可以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从2013年开始,我市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缴存职工家庭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以贷款记录为准)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据了解,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对象仅限于购买普通自住房,不包括别墅、酒店式公寓。目前新调整后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为: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4.5%;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