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热线讯 “我觉得中介对此负有责任。”
合肥市民张女士遇到一件烦心事,最近,她刚买了一套二手房,岂料收房时发现房子有一处漏水的地方。
近年来,二手房购销行业蓬勃发展,但由于缺乏有效监管,房屋中介市场鱼龙混杂,“虚假宣传”、向消费者隐瞒真实情况、不签合同或签订“霸王合同”等欺诈消费者个案时有发生。上月底,城关区消协就受理了这样的一件投诉案件。1月4日,该消协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购买二手房时,千万警惕合同陷阱。
在市区工作的王小姐前不久在经济开发区相中了一套精装二手房,看房时她看到房间装修精装,实木地板、吊顶、卫浴设备一应俱全,价格也比较合适,当即下了订金。可是好景不长,在居住了半年后,王小姐发现房间装修质量严重不过关,浴室的水龙头竟然出现生锈,地板也有质量问题,多处损坏。找专业人士鉴定后,她才发现原来业主装修用的实木地板是残次品,而家里的许多装修材料都检查出质量不过关。
王小姐不禁疑惑,这样的房子以前的业主是怎么居住的呢?一经了解才知道,原来之前的业主从来没有住过这套房,她遇到了“职业炒房客”。 资深中介介绍,这些炒房客从别人手里买来毛坯房或清水房,进行装修后伺机出售,这些房子装修时选用的材料都是价格便宜,但面相好看,有的还存在质量问题,买家看房时容易被房子的外貌迷惑,实际居住后才会发现上当,但此时交易已经完成,买家已经无处说理。
经验不足的买房客尽量购买有人住过的二手房,对于没有人住过的二手房,不要被表象所迷惑,不要急于下订单,在买房前要多和卖房的业主交流,通过谈话了解,区分对方是不是“职业炒房客”,只要在购房时留个心眼就可以尽可能避免不愉快的事。
针对此事,合肥市司法局12348法律咨询热线值班律师表示,根据张女士反映的情况,原房主和中介对此事均负有责任,建议她先找原房主和中介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消协也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购买二手房时,千万警惕合同陷阱。
从消协近年来消费者购(租)房投诉和咨询中了解到,2012年12月24日,董先生购买一套140平方米的二手楼房时,在某房屋中介导购员的忽悠下,糊里糊涂预交了4万元预付款,并签约了一份购房合同,只开了一张交款收据。当董先生实地看房时发现,该中介推荐的二手房情况与实际严重不符,他要求退还4万元购房预付款时,中介以董先生违约等各种理由拒绝退款。
另外专家提醒,购买二手房时,一是消费者应对该房屋中介提供的二手房信息可能产生的费用做详细了解,并进行约定;二是在签约购房合同前,对所购房要亲自到现场实地查看,签约时要仔细看好每一项条款细节;三是一定要选择证照齐全、口碑较好的正规房屋中介;四是付款时必须索要正规发票,同时,应与中介事先书面约定违约责任。
在二手房买卖市场上,一些不良业主和开发商往往会在合同上做手脚,使得买家的权益受到损害。对于买家而言,在二手房买卖上一定要留心合同上的霸王条款,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