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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为了追回70元房租 竟选择报假警称“遭盗窃”
2013-01-24 13:39:36  来源:网络

  新安热线摘 近日,高某报警称,自己被租房户李某盗走1100元。后经民警调查,高某系为私利报假警,被盗钱事件根本不存在。目前,高某因谎报警情已被滨城公安分局市西派出所行政拘留5日。

  高某在市区某处有房屋出租,并在网上发布了招租广告。李某通过网络查询,联系到了高某。双方约定,房租210元每月,水、电、网费另计。2010年10月26日李某提行李入住,同时讲明租住时间为两个月,李某交给高某100元押金和500元房费。高某讲明,如到期不退房,每日按20元计费。

  两个月过后,高某想把房子租给别人,要求李某退房。李某一时未找到合适的住处,便拖了几天,高某多次对其催促,并告知李某每日按20元计房费,双方因此闹的不愉快。2013年1月7日,市西派出所接高某报警称,在其出租房内一租房户在退房搬行李时,将其1100元现金偷走,同时还欠70元房租,现在已无法联系到该租户,希望民警能帮忙查到此人,追回其钱财。

  了解情况后,民警传唤了李某。但据李某反映,他确实是在欠高某70元房租的情况下搬走的,但“没偷他的1100元”。

  经民警深入调查,高某交代了案件事实。高某想追回李某所欠的70元房租,但联系不上李某,就想借助民警将李某抓住。高某又担心民警不管,便捏造了李某偷窃其1100元现金的谎言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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